之宝利A份额开放申购
与赎回期间宝利B份额(150137)的
风险提示公告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宝利A份额开放申购
与赎回期间宝利B份额(150137)的
风险提示公告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7月24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生效之日起2年内,基金份额分为宝利A(基金代码:167502)和宝利B(基金代码:150137)两级份额,两级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在扣除宝利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宝利B享有,亏损以宝利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宝利B承担。宝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2015年1月23日为宝利A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第3个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宝利B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在宝利A每个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和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利差重新设定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2×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差
宝利A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宝利B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宝利B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宝利A与宝利B的份额配比为0.864:1。本次宝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宝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宝利B的份额余额。如果宝利A的申购申请小于赎回申请,宝利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宝利B于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6日实施停牌。本次宝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对宝利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1日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宝利A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宝利A的开放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日,基金管理人将于折算基准日对宝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宝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月23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宝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宝利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宝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宝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宝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宝利A的份额数×宝利A的折算比例
宝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宝利A在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
基金份额的折算对宝利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宝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1日
关于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宝利A份额
第四个运作期利差和年约定收益率的
公告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7月24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宝利A份额(以下简称“宝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2*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差
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其中,计算宝利A的约定收益率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第2个工作日或宝利A每个开放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利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宝利A每个开放日前公告适用该运作期宝利A的利差值,利差值的范围为0.00%(含)至3.00%(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宝利A第四个运作期的利差值确定为1.90%。
宝利A于2015年1月23日进行第三次开放,鉴于2015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2.75%,因此宝利A第四个运作期(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7月23日)年约定年收益率为5.20%(1.2*2.75%+1.90%=5.20%)。
风险揭示:
宝利A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适中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宝利A的约定收益率,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宝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1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宝利A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0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安信宝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750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宝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宝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07-24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申购起始日 | 2015-01-23 | |
赎回起始日 | 2015-01-23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宝利A | 宝利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7502 | 150137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否 |
2 日常申购、赎回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宝利A 的开放日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宝利A的本次开放日为2015年1月23日,即该日办理宝利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宝利A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宝利A的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宝利A的赎回费率为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婕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两类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两类分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宝利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宝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即宝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宝利A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对宝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宝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开放日当日,宝利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因此,宝利A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不是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
10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宝利A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1月23日办理其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宝利A将于宝利A的开放日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宝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宝利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宝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宝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开放日当日,宝利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宝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宝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宝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宝利A的份额数×宝利A的折算比例
宝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宝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宝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宝利B 的份额数为1,000,147,732.94份。在每一个开放日,本基金以宝利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宝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宝利A的申购进行确认。
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宝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按照《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宝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宝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宝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宝利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宝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宝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宝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宝利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宝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宝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宝利A每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宝利A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宝利A申购和赎回申请。宝利A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宝利B于2015年1月23日和2015年1月26日实施停牌。
(5)宝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第2个工作日设定一次。计算公式为:
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2×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差
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其中,计算宝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第2个工作日或宝利A每个开放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利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宝利A每个开放日前公告适用该运作期宝利A的利差值,利差值的范围为0.00%(含)至3.00%(含)。
鉴于2015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2.7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宝利A第二个运作期的利差确定为1.90%,因此宝利A第二个运作周期的(2015年1月24日至2015年7月23日)年约定收益率为5.20%(1.2×2.75%+1.90%=5.20%)。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