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2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2011]1907号文)核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20万股已于201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但由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仍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华龙证券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将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4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西南证券签订了《关于2013年度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保荐协议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经友好协商,2015年1月19日公司与华龙证券签署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工作的协议》。华龙证券在其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期间已经履行了《保荐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公司充分认可华龙证券的工作。华龙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完成。西南证券已指派张炳军先生、何进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张炳军先生、何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张炳军先生简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200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和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宏图高科(600122)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天立环保(300156)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顺络电子(002138)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亚盛集团(600108)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甘肃电投(000791)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佛塑股份(000973)、云南铜业(000878)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项目。
何进先生简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南开大学金融系硕士。曾担任天立环保(300156)创业板IPO项目协办人,参与了山煤国际(600546)改制,宏图高科(600122)非公开发行和股权激励,香江控股(600162)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韶钢松山(000717)非公开发行,三宝科技IPO,广东科茂创业板IPO,佛塑科技(000973)和南京新百(600682)股权重组财务顾问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