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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2015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于2015年度在60亿元(“人民币”,下同)额度范围内,对已确认的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意公司在6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如为个别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须按规定另行履行披露程序;

      3、同意公司在6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未列入范围的其它控股子公司(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但为其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并按规定另行发布担保公告;

      4、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担保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批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别分次通过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向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多伦煤化工公司置换到期借款及重大急需支出;

      2、同意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别分次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矿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主要用于锡林浩特矿业公司置换到期借款及重大急需支出;

      3、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多伦煤化工公司、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均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上市规则”),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梁永磐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批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于2014年度做下述各项计提减值准备: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46,971万元;

      (2)计提坏账准备,合计金额66,916万元;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1,515万元;

      (4)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39,405万元;

      2、于2014年对上述各项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利润313,967万元,减少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2,919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175,746万元;

      3、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4、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批准《关于大唐国际所属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系统实施特许经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由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科技公司”)对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吕四港发电公司”)脱销系统实施脱硝特许经营;

      2、同意将吕四港发电公司的脱硝资产转让给大唐科技公司,结合经审计的吕四港发电公司脱硝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确定转让该批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为15,734.2万元;

      3、同意特许经营期限与项目所在的发电设施期限相同(预计超过三年),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每三年公司将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如适用);

      4、于特许经营期内,大唐科技公司享有脱硝电价收益;大唐科技公司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支付运营脱硝资产而发生的水、电、汽等费用;2015年至2017年度,吕四港发电公司脱硝电费支出(不含税)预计每年约为12,000万元;水、电、汽收入(不含税)预计每年约为1,600万元;

      5、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6、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大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梁永磐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有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鉴于上述第一项议案及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为更加公正客观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相关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拟对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企业资产计提减值。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煤化工板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及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化肥公司”)均经营亏损,且相比上年同期存在亏损持续加大的现象,上述三家公司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14年12月31日分别对三家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为多伦煤化工公司、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呼伦贝尔化肥公司生产相关的长期资产组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9,888万元(人民币,下同)、49,596万元、25,153万元,合计224,637万元。

      (二)龙泰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龙泰电力有限公司(“龙泰公司”),由于其所属小水电项目实际发电量远低于设计发电量、资本金到位不足等原因,使龙泰公司持续亏损,且公司预计龙泰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亏损,该公司固定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

      2014年12月31日,对龙泰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43万元。

      (三)香港公司持有的伊泰H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于2012年7月购入18,031,100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伊泰”)H股股份,金额63,502万元,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伊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股股票股利方案,香港公司持有伊泰H股数变为36,062,200股。

      由于伊泰的H股股价2014年持续及大幅下跌,而且国际、国内煤炭价格近几年持续下跌。截至2014年末,伊泰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达到“严重下跌”程度,而且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达到“非暂时性下跌”程度。综合考虑以上相关因素,公司认为伊泰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及非暂时性下跌,并对香港公司所持伊泰H股投资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经计算,2014年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8,491万元。

      综上,2014年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6,971万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部分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清理、核对。由于所涉及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日益恶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且资不抵债等原因,应收款项存在损失风险。结合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考虑应收款项的可变现情况,本着谨慎原则,公司拟对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北京大唐燃料公司”)、香港公司、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及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有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合计230,803万元 ,拟计提坏帐准备合计66,916万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多伦煤化工公司的项目建设期生产期较长,期间经历基建、调试及试生产等阶段。受当地环境原因的影响,部分库存物资出现了老化、锈蚀、损坏等现象。2014年末,经对存货物资进行盘点,发现部分物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确认原值为2,683万元的库存物资符合减值条件,经测试该部分库存物资减值金额为1,515万元,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15万元。

      四、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 北京大唐燃料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北京大唐燃料公司2010年参股内蒙古坤德物流有限公司(“坤德物流”),投资5,400万元,占15%股份。近年,坤德物流经营状况恶化,效益逐年递减,长期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拟计提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408万元。

      (二)能源化工公司及母公司(即公司本部)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14年12月31日,根据煤化工项目的投产及经营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化工公司”)对其所投资化工企业的长期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结果显示对部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可收回金额已经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能源化工公司对多伦煤化工公司长期股权账面价值243,000万元,经测试可收回金额217,374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25,626万元;对呼伦贝尔化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54,820万元,经测试可收回金额30,395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24,425万元。

      根据锡林浩特煤矿业公司和能源化工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情况,母公司(即公司本部)对上述两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能源化工公司长期投资账面价值973,325万元,经测试可收回金额823,587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149,738万元;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15,963万元,经测试可收回金额89,955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26,008万元。

      (三)鼎泰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重庆鼎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鼎泰公司”)是龙泰公司的母公司,对龙泰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1,200万元。因龙泰公司的净资产已为负数,且未来一段时间也不可能有盈利,即不可能向鼎泰公司派发红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此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1,200万元。

      综上, 拟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239,405万元。

      五、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综上所述, 2014年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6,97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6,916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15万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39,405万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14年利润313,967万元,减少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2,919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175,746万元。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提示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0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对子公司

      担保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60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用于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借款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其中标注“*”的被担保企业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或在2015年度可能会超过70%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情况

      1、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城发电公司”)

      连城发电公司于2001年8月在甘肃省永登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7,500万元,负责运营2×330MW燃煤发电机组。由公司持股55%,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甘肃电投陇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城发电公司资产总额136,760万元,负责总额179,488万元,资产负债率131.24%。(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蔚州能源公司”)

      蔚州能源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为87,698万元,主要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蔚州区域煤电路一体化项目。蔚州能源公司由公司和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50%设立。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蔚州能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7,087万元,负债总额200,316万元,资产负债率75%。

      3、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发电公司”)

      新余发电公司前身为江西新余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注册资本为63,391万元,新余发电公司运营2×220MW燃煤发电机组。公司直接持有新余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余发电公司资产总额为103,988万元,负债总额为90,598万元,资产负债率87.47%。

      4、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公司”)

      云南电力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289,988.8万元,主要负责公司在云南省境内的项目开发、项目前期、基本建设、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现有李仙江、红河等8个项目公司,1个专业公司,目前其负责管理的装机容量合计为258.55万千瓦,公司持有60.91%股权,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09%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云南电力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556,153万元,负债总额为1,228,0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77%。

      5、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能源公司”)

      辽宁新能源公司于2008年6月在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171,642万元,主要负责辽宁地区新能源项目,现有法库十间房等13个项目,目前其负责管理的装机容量合计为636MW,公司持有53.85%股权,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6.15%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辽宁新能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403,919万元,负债总额为183,718万元,资产负债率45.48%。

      6、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公司”)

      江西新能源公司于2011年12月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19,522万元,主要负责江西地区新能源项目,目前已有江西永修吉山、松门山两个风电场投入运营,有两个项目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另有三个风电场获得核准,合计装机容量为232MW。公司持有江西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江西新能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09,311万元,负债总额76,866万元,资产负债率70.32%。

      7、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热电公司”)

      迁安热电公司于2005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现由本公司(持股93.33%)、北京国电安融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9%)、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5%)和唐山市滨河电站(2.33%)共同持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91.4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迁安热电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85,478万元,负债总额98,229万元,资产负债率114.92%。

      8、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内蒙古新能源公司于2009年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119,002万元,主要负责内蒙地区新能源项目,现阶段负责管理的装机容量为312MW。公司持有51%股权,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合并口径) 资产总额267,381万元,负债总额140,508万元,资产负债率52.55%。

      9、拟开工大型基建项目

      公司预计2015年部分电力项目将转入开工建设,相关融资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包括:

      (1)辽宁大唐国际沈抚连接带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地处辽宁省沈阳市,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抽汽热电联产机组;

      (2)江西大唐国际升华山风电项目,地处江西省宜春市,拟建设规模为28MW;

      (3)江西大唐国际沙岭风电项目,地处江西省九江市,拟建设规模48MW;

      (4)云南大唐国际宾川县白泥沟光伏发电项目,地处云南大理州宾川县,拟建设规模30MW;

      (5)青海大唐国际格尔木三期光伏发电项目,地处青海省海西州,拟建设规模50MW。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于201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计划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联(合)营公司,其借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置换于2015年度到期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上述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坏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计划。

      上述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1、在60亿元额度范围内,2015年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在60亿元额度范围内,2015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如个别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已确定的计划额度,则另行履行披露程序;

      3、在本额度范围内对未列入前述资料的其它控股子公司(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但为其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并按规定另行发布担保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56.94亿元(未经审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1%,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