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9月28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准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8号),自2014年11月5日起《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其投资目标、理念、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更名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注: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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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30日,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了《关于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同盛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上述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4年10月31日)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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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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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1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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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4年11月4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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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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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2014年11月5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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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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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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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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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 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 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7次,为指数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四季度以来,国内经济压力较大,以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一些指标继续下滑,显示需求不足正在延续。流动性延续了今年以来的宽松局面,人民币贷款增速和M2增速保持平稳。海外经济中,美国经济持续复苏,日本复苏有反复,欧洲国家温和复苏,新兴经济体加快结构调整。
四季度的资本市场表现为大盘指数一路上涨行情,其中以金融和建筑为领涨板块,其它大盘蓝筹板块也随之轮动上涨,而中小板和创业板则出现了明显的调整。行业上非银行金融、建筑建材、铁路设备、工程机械、电力环保等在四季度都表现出较好的涨势。主题方面一路一带、自贸区、农业信息化、京津冀等则与行业渗透交织。
进入四季度,基金同盛及时进行了风格切换,逐步降低成长股选股比例,从行业轮动的角度将组合结构分散化,并根据市场的轮动趋势进行热点切换,阶段性抓住了龙头行业的投资机会。同时在具备催化剂和长期景气的行业中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做到稳健地分享市场四季度的蓝筹行情,同时保留长期看好的优势个股。未来在投资策略和风格上,坚持自上而下行业轮动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兼顾长期景气与中短期催化,成长与蓝筹的均衡,以避免短期新因素造成风格切换带来的净值波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盛同盛成长优选混合(LOF)份额净值为1.066元,本报告期(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9.26%。
截至2014年11月4日,长盛同盛封闭份额净值为1.1557元,本报告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1%。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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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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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转型前: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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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12月3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由原基金同盛转型所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与变更登记。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12月3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由原基金同盛转型所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与变更登记。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调增1,487,954.00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前)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关于准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6、《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7、《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8、《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9、法律意见书;
10、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1、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及/或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