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05月0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45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3号》,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收益型产品,购买金额合计24.5亿元,浦发银行确保公司、纽仕兰的本金安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产品收益。同时,子公司纽仕兰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聚宝财富理财产品协议书》、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招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上述理财产品均保证纽仕兰本金安全,购买金额合计为5亿元。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纽仕兰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总额共计29.5亿元,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产品代码 | 年收益率 | 产品收益起算日 | 投资期限 |
| 大康牧业 | 保证收益型 | 2亿元 | 110114868 | 4.45% | 2014年12月24日 | 2015年03月24日 |
| 混合型保证收益 | 9亿元 | 2101140152 | 4.70% | 2014年12月16日 | 2015年03月19日 | |
| 财富班车3号 | 12亿元 | 2101137333 | 4.50% | 2015年01月09日 | 90天 | |
| 纽仕兰 | 财富班车1号 | 1.5亿元 | 1101148880 | 4.50% | 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03月31日 |
| 聚宝财富2014 | 1亿元 | 稳赢307号 | 5.20% | 2014年12月30日 | 2015年03月24日 | |
| 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 2亿元 | TGG141148 | 5.00% | 2014年12月30日 | 2015年03月30日 |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0.43亿元 | H0000014 | 3.65% | 2014年12月26日 | 90天 | |
| 鼎鼎成金 | 1.57亿元 | 69039号 | 5.50% | 2014年12月26日 | 2015年03月26日 |
2、产品收益计算
(1)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1号:月利率=年收益率/12;日利率=年收益率/360,以单利计算,按实际天数计息;
(2)混合型保证收益型:日利率=年收益率/365,以单利计算,按实际天数计息;
(3)其它:每笔投资的到期支付款项=本金+本金*产品收益率*投资期限/365。
3、提前终止权: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4、产品风险提示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
(3)延迟兑付风险: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在约定兑付日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周期期间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赎回,公司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
(5)再投资风险:上述银行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相关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情况、及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共计使用29.5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此次投资将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签约方 | 购买金额 | 产品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收益(元) |
| 1 | 2014年5月9日 | 2014-04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 33.50亿元 | 保本保收益 | 5.50%/年 | 26,249,315.07 |
| 2 | 1.50亿元 | 1,175,342.47 | |||||
| 3 | 2014年5月14日 | 2014-047 | 10.00亿元 | 3.80%/年 | 4,327,777.78 | ||
| 4 | 2014年7月2日 | 2014-063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00亿元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70%/年 | 1,900,000.00 |
| 5 | 3.00亿元 | 2,850,000.00 | |||||
| 6 | 5.00亿元 | 4,750,000.00 | |||||
| 7 | 2014年7月11日 | 2014-06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 2亿元 | 保本保收益 | 4.30%/年 | 306,849.34 |
| 8 | 5亿元 | 4.50%/年 | 1,849,315.07 | ||||
| 9 | 7亿元 | 4.60%/年 | 5,469,589.04 | ||||
| 10 | 18亿元 | 14,291,506.85 | |||||
| 11 | 1.5亿元 | 4.50%/年 | 554,794.52 | ||||
| 12 | 2014年8月26日 | 2014-078 | 5亿元 | 4.30%/年 | 1,826,027.40 | ||
| 13 | 2014年9月24日 | 2014-102 | 5亿元 | 4.00%/年 | 1,767,123.29 | ||
| 14 | 1.5亿元 | 4.30%/年 | 565,479.45 | ||||
| 15 | 1.5亿元 | 547,808.22 | |||||
| 16 | 18亿元 | 4.50%/年 | 13,315,068.49 | ||||
| 17 | 2014年9月26日 | 2014-104 | 5亿元 | 4.30%/年 | 1,150,684.92 | ||
| 1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亿元 | 保本型理财 | 5.00%/年 | 3,082,191.78 | ||
| 19 | 2.5亿元 | 3,082,191.78 | |||||
| 20 | 2014年10月14日 | 2014-107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1亿元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40%/年 | 136,500.00 |
| 21 | 5亿元 | 5.70%/年 | 777,777.78 | ||||
| 22 | 2014年11月14日 | 2014-11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 1亿元 | 保本保收益 | 3.80% | 未到期 |
| 23 | 4亿元 | 4.20% | 1,380,821.92 | ||||
| 24 | 18亿元 | 6,213,698.63 | |||||
| 25 | 1.5亿元 | 517,808.22 | |||||
| 26 | 2014年11月24日 | 2014-138 | 9亿元 | 3.70% | 未到期 | ||
| 27 | 2亿元 | 未到期 | |||||
| 28 | 9亿元 | 4.70% | 未到期 | ||||
| 29 | 2亿元 | 4.00% | 460,273.97 | ||||
| 30 | 1.5亿元 | 4.20% | 535,068.49 | ||||
| 31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亿元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10% | 2,904,166.66 |
五、备查文件:公司、纽仕兰分别与银行签订的各类理财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及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MILK NEW ZEALAND DAIRY LIMITED(以下简称“Dairy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注册成立了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IMITED,现将相关注册登记的信息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IMITED
商业注册号:9429041561003
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4日
公司地址:C/- Milk New Zealand Management Limited, Level 34, 48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 Central, Auckland, 1010, NZ
注册资本:100新西兰元
公司股东:Dairy公司持股100%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01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黄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宇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刘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刘维先生的简历见本决议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Mr. Gary Romano当选为公司CEO;刘维先生当选为公司总裁,任期均为三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二。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弗立明牧场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收购弗立明牧场资产。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29,250,000新西兰元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用于收购弗立明牧场相关资产及后续改造升级。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佩尼牧场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44,450,000新西兰元(按照汇率4.84计算,约人民币215,138,000元,最终金额将根据双方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收购佩尼牧场的相关资产,该牧场资产主要包括:3,300公顷土地和基建、约4685头奶牛、恒天然股票920,227股、机械设备以及农机。公司授权董事长朱德宇先生全权办理收购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将根据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存在因买卖双方协议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无法签署正式协议而造成的未能完成收购的风险;若正式协议签署后,可能存在因新西兰或中国相关有权机构不予审批通过而导致本收购协议不能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5年02月10日(星期二)14:30时在上海市崇明县明珠湖生态服务中心上海明珠湖度假村三号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7)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正案》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CEO、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充分利用怀化市的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公司加农户”的模式,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把公司建成西南五省周边最大的良种猪繁育、养殖基地。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把公司建成国际化的农牧业全产业链平台和高端动物蛋白质生产供应实体。 |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 …… (十五)听取公司CEO的工作汇报并检查CEO的工作; |
| ……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未达到上述由董事长审批实施标准,且单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 ……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未达到上述由董事长审批实施标准,由董事长制定相关授权范围并实施。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CEO一名、总裁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副总裁。公司CEO、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 第一百四十九条 CEO每届任期三年,CEO连聘可以连任。 |
| (九)……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 (九)…… CEO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CEO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百五十一条 CEO应制订CEO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 第一百五十二条 CEO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第一百五十三条 CEO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CEO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CEO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每届任期三年。副总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 第一百五十四条 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每届任期三年。总裁对CEO负责,协助CEO开展工作。 |
|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权利:…… (三)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权利:…… (三)董事或CEO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CEO进行诉讼。 |
本章程修正只修改以上内容,其余内容仍保持不变。
附件二:
简 历
刘维先生,中国国籍,具有巴西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经济数学理学士、首都经贸大学数量经济硕士。2004年9月至2011年5 月,先后任中粮集团中谷南美物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先后任英国威盟集团(VEREMONTE)中国公司总经理和新希望集团国际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际部总经理。
刘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Mr. Gary Romano,新西兰国籍,无中国永久居留权,1959年6月出生,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昆士兰大学)工程学士、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西澳大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0年至1995年在Alcoa of Australia(澳大利亚美铝公司)先后担任工程员、运营经理;1995年至1997年在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波士顿管理咨询公司)担任顾问;1997年至2001年在New Zealand Dairy Group(新西兰乳业集团)先后担任安佳乳品区域总经理、集团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4月在Dairy Partners of America(美国乳业合作伙伴)的运营总监;2005年11月至2013年8月在Fonterra(恒天然)先后担任生产总经理、生产供应链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在Pengxin International(鹏欣国际,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担任CEO。
Mr. Gary Romano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5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2月15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并授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之境外子公司THELAND LIMITED(以下简称“Theland公司”)与Fleming & Co Limited(以下简称“弗立明有限公司”或“卖方”)签署了《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 Of Real Estate》(以下简称“不动产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决定以自有(筹)资金14,250,000新西兰元向弗立明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1389 Taharua Road, Rangitaiki, Taupo的牧场不动产(以下简称“弗立明牧场”,涵盖了土地、房屋、栅栏、和其他改良、及地产上的作物以及其他库存饲料);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7,340,000新西兰元(最终金额将根据实际交割情况确定)收购该牧场的其它资产,包括恒天然股份、化肥、牲畜和农机设备。
根据不动产买卖协议,Theland公司有权指定其他公司完成收购。公司已于2015年01月14日在新西兰注册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以下简称“Dakang农场”), Dakang农场将作为本次资产收购的主体,公司将在本事项涉及的相关指定文件签署生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弗立明牧场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弗立明牧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牧场的收购尚需获得中国相关有权机构或部门的备案或批准,以及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以下简称“OIO”)的收购许可。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leming & Co Limited
注册时间:1999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C/- Stretton & Co, Chartered Accountants, Towngate Buildings, Heu Heu Street, Taupo, NZ
公司股东:Anthony Paul,Fleming (50%);Carla Elizabeth,Fleming (50%)
上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不动产情况
| 资产地址 | 1389 Taharua Road, Rangitaiki, Taupo | |||
| 不动产 | 永久地产 | |||
| 法律描述 | ||||
| 地块描述 | 产权证书编号 | 面积(大概) | 业主 | |
| Lot 1 DPS 85012 | SA67C/10 | 217.2400公顷 | 弗立明有限公司 | |
| Lot 1 DP 410736 | 480769 | 429.5964公顷 | ||
| Lot 2 DP 410736 | 480770 | 588.5036公顷 | ||
| 合计: | 1235.34公顷 | |||
根据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顾问Chapman Tripp(以下简称“CT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上述资产的产权证上注册有银行抵押贷款信息,弗立明有限公司会在本次收购交接时清除。除上述情况外,该资产不存在其它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其它资产情况
| 资产名称 | 金额(新西兰元) |
| 恒天然股份(436,000股) | 2,681,400.00 |
| 奶牛 | 预计3,390,000.00 |
| 农机和设备 | 预计500,000.00 |
| 化肥产品补偿 | 预计750,000.00 |
| 合计 | 预计7,321,400.00 |
说明:1、上述化肥产品补偿金额为2014年6月1日至交割日期间对草施用的化肥产品(不包含运输和施用成本、不含商品服务税)的实际成本;2、上述资产的实际交易金额以实际交割情况确定,不超过7,340,000新西兰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本次收购的牧场不动产金额为14,250,000新西兰元(按照汇率4.84计算,约人民币68,970,000元,具体交易金额以款项汇出当天汇率计算为准);同时,以不超过7,340,000新西兰元(按照汇率4.84计算,约人民币35,525,600元,最终金额将根据实际交割情况以及款项汇出当天汇率计算为准)收购该牧场拥有的恒天然股份、牲畜、农机和设备、化肥等资产。
上述款项均为公司自有(筹)资金。
(二)支付方式
1、在CT律师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后(截至本公告日已完成),在满足公司对标的资产各方面均满意,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条件下,公司需向卖方的律师顾问Tompkins Wade(以下简称“TW律师”)的信托账户存入1,425,000新西兰元(不动产购买金额的10%)作为保证金,TW律师作为保管人持有保证金,并在特定的时间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将上述保证金连同利息作为部分购买价格款支付给卖方;或当本协议被取消或无效时退还给公司。
2、在约定的交割日当天,公司将以结算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购买价格的余款。
(三)交割和交割计划时间表
交割日为本协议前置条件全部满足后的第10个工作日(目标交割日为2015年年中),由于交割情况依赖于上述前置条件且超出公司控制范围,公司会主动与卖方沟通交割的执行进展。
(四)生效条件
1、尽职调查
卖方应当允许公司及公司代理人进入牧场并获得卖方持有的与地产有关的所有相关文件,回答公司提出的疑问并充分配合公司提出的合理调查协助。
2、公司董事会批准
在上述尽职调查完成后的25个工作日内,本次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如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并同意该牧场的收购。
3、新西兰2005年海外投资法案(以下简称“OIA”)批准
(1)卖方保证其已经严格按照2005年OIA的第16款和2005年海外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条例4-11,向非海外人士(即新西兰人士)在公开市场上要约出售地产。
(2)公司获得新西兰OIO对本次资产收购的批准。
4、中国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次收购需获得中国政府任何部门或机构、任何中国法定或监管机构或当局及任何中国地方政府实体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同意或命令。
(五)其它
1、资源许可证
卖方将在交割日向公司转让与牧场不动产任何活动有关的其他授权(以下合称“资源许可证”),并提供卖方签署的完成或记录转让所需的任何文件。上述转让和资料提供不会向公司收取额外费用。同时,卖方保证不存在因地产上出现污染物而引起的现行的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不存在与地产有关的违反新西兰1991年资源管理法框架下各级政府机构的规定的现象;不存在违反任何许可证条件的现象。
2、卖方在交割前的义务
(1)卖方不得授予或允许在地产产权上新增任何权益,除非相关权益已于2014年12月5日前注册或者已在本协议签订前披露。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卖方必须向公司提供与地产和其他出售物有关的所有最新重大资料。公司递交OIO申请后,卖方将诚信地与公司协商牧场的管理和经营。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交割日,卖方应当以良好和正常的Rangitaiki地区牧业操作,和以前一样的态度来经营,并遵守所有法律义务和Forterra Co-operative Group Limited(简称“恒天然集团”)的要求,并须令公司基本满意。
(4)卖方不得:
a.增加或改变牧场上放牧的牲畜数量,牲畜的自然增加除外;
b.砍伐或移除树木;
c.从土地上移除任何改良或固定物包括栅栏、门、饮水池、储水罐、建筑用材或买方查看到的任何其他固定物。
(5)卖方允许公司在交割前提请经营性会谈使双方积极主动实施标准放牧操作管理以便完成交割。这将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冬歇期的安排,牛的挑选,审阅种植和施肥计划,考虑交割后的员工安排等。
3、日落条款
如果本协议包含的所有条件在2015年12月31日或之前未得以履行完成或被放弃,任何一方可以在所有条件未履行完成或被放弃之前的任何时候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取消本协议。本协议取消后,公司有权要求立即退还保证金和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任何一方不得因本协议或其终止对另一方享有权利或提出索赔。
4、特殊土地
特殊土地指的是新西兰2005年OIA中定义的作为“特殊土地”的某些河流和小溪的河床。根据新西兰当地条例,如果买方是OIA中定义的“海外人士”,卖方须将上述特殊土地要约出售给政府,政府拥有选择权;若政府希望获得河床,将在合适的时间将河床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卖方和政府之间达成的出售河床的任何协议将由公司在本协议交割时承继,并遵守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本协议的购买价格不会因为特殊土地而有折扣,公司无权因向政府出售上述特殊土地而取消本协议或寻求任何补偿、损害赔偿金、抵消权。
5、延迟交割
(1)若由于公司自身耽搁,致使该交割发生在约定的交割日下午4点至5点之间(以下简称“最后一分钟交割”),公司还需支付一天的利息;若该交割日的下一天并非工作日,则需支付截至下一个工作日期间的每一天的利息。同时若公司延迟交割,且卖方已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卖方有能力履行该交割义务,公司还需按照延迟交割利率(即:14%/年)向卖方支付截至支付当日期间的利息,并且承担延迟期间牧场的相关支出费用。
(2)若卖方不能或不愿意在交割日以空置状态让与占有,并且公司提供了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理证据,卖方应向公司赔偿违约期间发生的人员临时住宿和随带物件储存的合理费用,或者按照延迟交割利率(即:14%/年)按交易总金额向公司支付违约期间的利息;公司应向卖方支付交易总金额在律师信托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减去相关花费。
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拟收购的牧场不动产(Land and Buildings)于2014年几次在公开市场上要约出售,市场报价为18,000,000新西兰元;经与卖方协商沟通,公司本次收购弗立明牧场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房屋建筑)的协议金额定为14,250,000新西兰元。本次拟收购的其他资产将根据实际交割数量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市场单价进行结算。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收购弗立明牧场旨在夯实奶制品业务上游产业链,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收购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收购存在因新西兰或中国相关有权机构不予审批通过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牧场的定价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收购弗立明牧场。
八、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Theland公司与弗立明有限公司签署的《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 Of Real Estate》文本;
(四)Chapman Tripp针对本次拟收购资产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鉴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Fleming & Co Limited的牧场资产(以下简称“弗立明牧场”),且最终将由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以下简称“Dakang农场”)作为上述资产收购的主体,公司决定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29,190,000新西兰元(按照汇率4.84计算,约人民币141,279,600元,具体金额以款项汇出当天汇率计算为准)对Dakang农场进行增资。有关上述资产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本次增资完成后,Dakang农场的注册资本将不超过29,190,100新西兰元(原注册资本为100新西兰元),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
商业注册号:9429041561003
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4日
公司地址:C/- Milk New Zealand Management Limited, Level 34, 48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 Central, Auckland, 1010, NZ
注册资本:100新西兰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无。
三、本次增资款项的安排
本次对Dakang农场增资的金额不超过29,190,000新西兰元,其中:以14,250,000新西兰元收购弗立明牧场不动产;以不超过7,340,000新西兰元收购该牧场拥有的恒天然股份、牲畜、农机和设备、化肥等资产(具体金额以实际交割为准);以7,600,000新西兰元对弗立明牧场进行改造升级。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完成对弗立明牧场的收购,夯实公司奶制品业务上游产业链,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0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02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2月10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2月09日至2015年0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2月1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2月09日15:00至2015年0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秀林路218号龙群度假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02月0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刘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可参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5年02月0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02月09日10:00-11:30,13:30-17:0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建设镇秀林路218号龙群度假村酒店大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
2、投票简称:大康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0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 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大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 价格 |
| 100 | 总议案 | 100.00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选举刘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元 |
备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2月0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0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谌婷
联系电话:021-62430519
传 真:021-52137175
电子邮箱:chenting@dakangmuy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43号
邮编:200336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代理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 持股数(股) |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Ο) |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选举刘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