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21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5-007号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5-008号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5-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7
华夏幸福关于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公司拟实施总计1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用于设立两家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华夏幸福(大厂)文化影视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高效整合大厂影视孵化园的园区资源,推进大厂潮白河工业区的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设立一家名为华夏幸福(大厂)文化影视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大厂)文化影视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赵威;
4.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策划;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影视策划;赛事活动策划;投资;投资管理;筹备、策划、组织电影节;文艺创作;影视设备租赁;从事文化经纪业务。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二、 幸福港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幸福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设立一家名为幸福港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幸福港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5,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赵威;
4. 经营范围:商业设施管理,商业资产管理,商业服务。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可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公司两家间接控股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核定的担保额度(万元) | 融资机构 | 预计签约时间 | 担保 方式 | 质押物/担保人 |
| 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等 | 150,000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15年2月 | 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 保证担保: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 |
| 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7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2015年2月 | ||
| 合 计 | 220,000 | —— | —— | —— | —— | |
上述担保事项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进展,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京开路西侧2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5亿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土地整理,供热投资、污水处理;
截止2014年9月30日,三浦威特的总资产为16,929,891,619.19元,净资产为3,871,119,880.76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72,588,155.29元,实现净利润345,270,207.5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浦威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科建”)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25号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6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4年9月30日,丰科建的总资产为1,388,747,992.67元,净资产为-1,315,241.11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5,127,368.0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丰科建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文件,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文件签署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3.02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6日
2.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
3.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6日 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2月6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米)
(六)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 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2014-219号《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日期2014年12月31日)、临2015-008号《华夏幸福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日期2015年1月22日)。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5年2月3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2月3日下午16:30)。
五、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 系 人:朱 洲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 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 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股东账户号为 ,持有公司 股股份。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2 | 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2015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
1. 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2.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 议案个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340 | 华夏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 表决方法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 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
(三)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4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 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 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 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