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
|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2:
简 历
金政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1997年,在宁国化肥厂(司尔特公司前身)担任财务科长;1998-2001年,历任宁国市经贸委职教科长、宁国市梅林镇副镇长;2002-2010年,历任团省委科技文化发展中心和安徽省幼儿智力开发中心宣传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其中:2006-2008年,挂职任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2010-2012年,任安徽省环保厅信息中心副主任;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金政辉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之子,与董事金平辉女士系姐弟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罗勇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1996年7月-1998年4月,在安徽永宁电子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4月-2001年1月,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门工作;2001年1月-2007年10月,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科副科长;2007年10月至今,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罗勇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1月21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桂芳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8,362,105.33元,同比增长6.95%;实现净利润144,068,485.50元,同比增长29.09%;基本每股收益0.49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68,485.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盈余公积14,301,549.18元,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29,600,000.00元(含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7,175,770.05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7,342,706.37元,股本总数为296,000,000股。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的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9,6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余额为767,930,609.64元。提请董事会研究后,决定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为592,000,000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受益人明确,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成员金国清先生、金政辉先生、金平辉女士、俞绍斌先生、李世舵先生和方君女士按照该方案预披露时的承诺投赞成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受益人明确,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会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0日—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5:00至2015年2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1.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1.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4发行数量
11.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11.6限售期
11.7募集资金用途
11.8滚存利润安排
11.9决议有效期
11.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2月6日和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证券事业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538
2、投票简称:司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 、在投票当日,“司特投票”之“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8;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其中:议案十一项下有多项子议案,对全部子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如:11.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1.1,11.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单位:元) |
| 总议案 | 100 | |
| 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
| 4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 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 6 |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00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 11.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11.01 |
| 11.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11.02 |
| 11.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1.03 |
| 11.4 | 发行数量 | 11.04 |
| 11.5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11.05 |
| 11.6 | 限售期 | 11.06 |
| 11.7 | 募集资金用途 | 11.07 |
| 11.8 | 滚存利润安排 | 11.08 |
| 11.9 | 决议有效期 | 11.09 |
| 11.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11.10 |
| 1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2.00 |
| 13 |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3.00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14.00 |
| 15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 15.00 |
| 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00 |
| 1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
| 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
| 1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9.00 |
| 2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20.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司尔特”A股的投资者拟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36253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需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1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281590、4181525;
传真号码:0563-4181525;
联系人:吴勇、蔡炎梁;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邮政编码:2423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序号 | 表 决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
| 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9 |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
| 11.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11.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11.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11.4 | 发行数量 | |||
| 11.5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 11.6 | 限售期 | |||
| 1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1.8 | 滚存利润安排 | |||
| 11.9 | 决议有效期 | |||
| 11.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1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3 |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15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 |||
| 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0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8,331,811.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668,18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1)00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时 间 | 金额(万元) |
| 2011年1月11日募集资金总额 | 98,800.00 |
| 减:发行费用 | 4,833.18 |
| 2011年1月1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93,966.82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1,706.57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85,672.75 |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000.64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446.75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5,109.66 |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37.73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20.50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801.54 |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556.6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账号176001040029999)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万元)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 176001040029999 | 1,556.69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 176001040029999 | 3,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合 计 | 4,556.69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1年1月25日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3,966.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1.5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583.9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 否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86.58 | 2013年5月 | 13,726.69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否 | 10,542.57 | 10,542.57 | 801.54 | 6,417.54 | 60.87 | 2013年5月 | -97.94 | 否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9,542.57 | 29,542.57 | 801.54 | 25,417.54 | ||||||
| 合 计 | 93,966.82 | 105,966.82 | 801.54 | 91,583.95 | 13,628.7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系2013年后该项目生产产品硫酸价格出现大幅下降,而原材料硫磺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1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建设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项目总投资11,323.96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0,542.57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14年12月31日,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使用超募资金6,417.54万元。 2011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19,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将9,3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1年7月27日归还)。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 19,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的8,541.13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3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1)016号专项报告鉴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541.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2年3月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已于2012年8月24日归还)。 2012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款项公司已于2013 年1 月10 日、2013 年2 月4 日、2013 年3 月5 日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 2013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 万吨氨化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已经接近完成,由于受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影响以及出于工艺布局调整的需要,公司对部分规划及建筑物面积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且由于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的不断上升,预计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 12,000 万元左右。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将利用硫磺制酸项目节约资金(如有)以及自有资金合计约12,000 万元补充该项目投资资金缺口。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司尔特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司尔特公司编制的《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0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8,331,811.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668,18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1)006号验资报告审验。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 176001040029999 | 739,668,118.41 | 15,566,867.07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 176001040029999 | 200,000,000.00 | 30,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合计 | 939,668,188.41 | 45,566,867.07 |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2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本期债券名称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3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于2014年10月24日结束,发行规模为3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具体发行情况如下:1、网上发行: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3.33%,即0.1亿元;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为0.1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33%。2、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96.67%,即2.9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2.9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96.67%,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4 年10 月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与本公司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2011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2013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3,966.8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1,583.9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1,583.9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1年度 | 54,179.82 | |||||||||||||||||||
| 2012年度 | 31,492.93 | ||||||||||||||||||||
| 2013年度 | 5,109.66 | ||||||||||||||||||||
| 2014年度 | 801.5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10,257.84 | 2013年5月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64,424.25 | 76,424.25 | 66,166.41 | -10,257.8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 |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10,542.57 | 10,542.57 | 6,417.54 | 10,542.57 | 10,542.57 | 6,417.54 | -4,125.03 | 2013年5月 | |||||||||||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偿还银行借款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9,542.57 | 29,542.57 | 25,417.53 | 29,542.57 | 29,542.57 | 25,417.54 | -4,125.03 | |||||||||||||
| 合计 | 合计 | 93,966.82 | 105,966.82 | 91,583.94 | 93,966.82 | 105,966.82 | 91,583.95 | -14,382.87 | |||||||||||||
2、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的募集资金
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1)偿还银行借款
A、2014年10月30日,公司利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还工商银行5,000万借款。
B、2014年10月28日,公司利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还农业银行5,000万借款。
2、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3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 万吨氨化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已经接近完成,由于受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影响以及出于工艺布局调整的需要,公司对部分规划及建筑物面积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且由于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的不断上升,预计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 12,000 万元左右。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将利用硫磺制酸项目节约资金(如有)以及自有资金合计约12,000 万元补充该项目投资资金缺口。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1)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257.84万元,主要系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补足该部分投资所致。
2)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125.03万元,系公司优化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同时利用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公用设备部分,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1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的8,541.13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3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1)016号专项报告鉴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541.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011 年1 月3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批准公司将 9,3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已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 年8 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已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3月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已于2012年8月24日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款项公司已于2013 年1 月10 日、2013 年2 月4 日、2013 年3 月5 日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结余超募资金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及存款利息收入。结余的超募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与本公司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2011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2013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2014年度 | 累计实现效益 | 备注 | |||
| 1 |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 88.52% | 投产后,第1年5,287.14万元,第2年9,805.00万元,第3年10,385.40万元 | 5,601.56 | 13,726.69 | 19,328.25 | 实际投产2013年5月 | 是 | |
| 2 |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 27.08% | 投产后,第1年2,803.97万元,第2年4,072.36万元,第3年4,159.41万元 | 99.86 | -97.94 | 1.92 | 实际投产2013年5月 | 否 | |
| 小计 | 5,701.42 | 13,628.75 | 19,330.17 | ||||||
对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
1)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两者的具体指标均为净利润。
根据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记载,以2013年度、2014年度利润表中与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相关的净利润作为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即总计19,328.25万元。
2)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两者的具体指标均为净利润。
35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系2013年后该项目生产产品硫酸价格出现大幅下降,而原材料硫磺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2、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1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4,556.69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0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8,331,811.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668,188.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1)006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66,166.41万元,超募资金使用25,417.53万元,共计使用募集资金91,583.94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42.16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收入431.65万元,利息收入共计2173.81万元;超募资金节余4,556.6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4556.69万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利息收入 | 实际投资总额 | 节余(含利息) |
| 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 | 64424.25 | 1742.16 | 66,166.41 | 0 |
| 超募资金 | 29,542.57 | 431.65 | 25,417.53 | 4,556.69 |
| 合计 | 93,966.82 | 2,173.81 | 91,583.94 | 4,556.69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556.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60%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25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的规定:①募集资金到帐超过一年;②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③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④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⑤公司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使用计划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使用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亳州
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目前为筹建阶段,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成立。
2015年1月21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5,000万元在亳州市谯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亳州公司”)。现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1、为适应公司的市场发展战略,优化可持续发展格局,拓展公司的生产规模以适应公司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降低运输成本,利用自身的品牌、技术与服务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5,000万元在亳州市谯城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公司”),并委派金政辉先生为亳州公司执行董事,委派罗勇军先生为亳州公司监事。
亳州公司设立后,将开展以复合肥料、专用肥料及水溶肥料研发、生产、销售,硫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合成氨、碳铵及副盐酸、铁粉、磷石膏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肥、农地膜、农机具的购销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的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本次出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三、拟设立亳州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亳州市谯城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100%由公司出资;
(4)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5)法定代表人:金政辉;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复合肥料、专用肥料及水溶肥料研发、生产、销售,硫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合成氨、碳铵及副盐酸、铁粉、磷石膏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肥、农地膜、农机具的购销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8)治理结构:委派金政辉先生任亳州公司执行董事,委派罗勇军先生任亳州公司监事。
三、设立亳州公司的目的
为适应公司的市场发展战略,优化可持续发展格局,拓展公司的生产规模以适应公司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降低运输成本,利用自身的品牌、技术与服务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拓展市场。
四、设立亳州公司对本公司的影响
1、拟设立全子公司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经营业绩有待观察。
2、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简 历
金政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1997年,在宁国化肥厂(司尔特公司前身)担任财务科长;1998-2001年,历任宁国市经贸委职教科长、宁国市梅林镇副镇长;2002-2010年,历任团省委科技文化发展中心和安徽省幼儿智力开发中心宣传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其中:2006-2008年,挂职任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2010-2012年,任安徽省环保厅信息中心副主任;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金政辉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之子,与董事金平辉女士系姐弟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罗勇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1996年7月-1998年4月,在安徽永宁电子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4月-2001年1月,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门工作;2001年1月-2007年10月,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科副科长;2007年10月至今,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罗勇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
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总经理金政辉先生董秘吴勇先生、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财务总监方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1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股票复牌日:2015年1月22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号),公告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6)。
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登载于 2015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