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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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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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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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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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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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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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毛从容女士于2014年12月26日离任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4、RU PING(汝平)先生于2014年10月13日离任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4年12月26日离任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季度以来,经济基本面仍然疲弱,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下滑,唯有消费增速略有改善; CPI和PPI显示通缩压力。虽然短期有地产销售回暖带来的经济改善预期,但地产周期的回落趋势难于撼动。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整顿的大背景下,明年政府投资托底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债券市场大幅波动,先在货币政策宽松降息预期推动下市场加速上涨,受新股因素扰动、资金面季节性紧张、货币政策有些透支、股市火爆分流债市资金,特别是中证登提高企业债回购门槛和地方债甄别大限临近引发债券市场大幅调整,收益率一度快速上行超过100BP,AA城投债波动区间在5.0-7.0%,年底债券市场出现企稳迹象。
虽然经济基本面偏弱,收益率先快速下行有些透支后反弹,本基金4季度略降低杠杆、久期降至3.3左右,卖出流动性相对较差的品种。同时,权益市场因无风险利率下行和改革红利带来明显的投资机会,加大了权益的配置比例,特别是参与了低估值蓝筹股的交易性机会。
中期来看,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中枢下移,结构性问题突出已达成共识,以往地产和基建拉动的投资驱动模式已经不可持续,转型方向是以创新投资为主的新型模式。在新常态下,实体经济和地产投资在未来几年可能是处在逐步收缩的状态,实体经济对货币的需求也会比过去要收缩不少,过去以财政扶持、银行贷款、影子银行输血实体经济,未来以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解决融资问题,也是实体经济提升效率、加杠杆的资源重新有效配置过程。实体企业对利率变化开始敏感,盈利增速下滑使得实体企业无法接受高利率的资金成本,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存在必要性。目前国家实施“一路一带”走出去战略,这是中国输出产能、输出生产力的途径,试图从亚洲基础设施一体化逐步到亚洲经济一体化,甚至到未来亚洲货币的一体化,要求人民币汇率需保持相对强势的走势,这些都需要低利率的市场环境。
短期货币政策正从宽货币向宽信贷转化,宽信贷的边际变化对债市可能不利。但实体企业融资需求较弱,且社会融资成本依然较高,央行货币政策仍将以宽松为主,降息甚至降准的可能性仍然较大。资金面,虽然新股IPO等因素有扰动,整体1季度资金面相对宽松。
展望2015年第1季度的债券市场,在居民资产配置行为变化,叠加企业债质押新规影响,债市可能面临去杠杆压力;基本面和政策面决定债券市场方向未变,利率仍处下行周期,信用债面临分化,股票市场可能更有结构性机会。
本基金将坚持一贯以来的稳健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前期受资金面紧张及城投债价值重估影响,短期品种和信用产品调整幅度尤为突出,1季度资金面有望进一步转缓,短期品种和信用产品的交易性机会也更为确定。策略上保持适度杠杆和久期,参与新的转债和权益个股投资机会,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4季度,景颐双利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8%,高于业绩比较基准4.06%。
2014年4季度,景颐双利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3.99%。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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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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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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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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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项中为本基金持有的私募债,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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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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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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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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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14年12月19日起开通了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即A/C类)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的费率计算、具体转换规则及费率优惠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债券型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