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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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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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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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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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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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为量化投资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四季度,市场在多重利好因素的叠加作用之下出现了强烈的上涨,成交量在放大之后也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以银行及非银金融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票全面走强,小盘股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持续强势表现后,终于体现出相对的弱势。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降息,资金利率下行,市场资金效应涌现,市场风险偏好明显上涨。整个四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44.17%,创业板指数下跌4.49%,中证500 指数上涨8.27%,中证800 指数上涨33.39%。
2014年四季度,本基金主要依托量化多因子模型进行选股,构建合理的仓位布局,采用科学的方法预测因子表现,渐进式的调整投资组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6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491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3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4季度以来,蓝筹股的动量异常明显,与增量资金的特点有关。2014年10月以来,增量资金入市明显。集中入场的资金,追逐热点的目的非常明显,且风险偏好较高,极大地推动了部分板块强势上扬,上扬的速度和幅度均高于过去三年的最大值。近来,大盘强势上涨,投资者热情高涨,表现为分级基金、沪深300股指期货近月合约的套利空间极大。长期来看,蓝筹股仍有一定空间,这取决于央行降息降准的速度和幅度。大盘的加速上涨,使得小盘股滞涨严重。而当大盘暂停上涨步伐后, 中小盘成长股的战略配置价值或将凸显。从宏观上看,改革和转型仍将是2015年中国经济的主题。中小盘个股因其成长性和制度优势,必然将在改革的洪流中占得一席之地。
总而言之,2015年一季度,本基金股票配置将更加均衡,关注于蓝筹股和成长股的轮动机会,谨慎操作。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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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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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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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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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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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另根据CAPM模型计算得到的组合Beta值,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美锦能源于2014年7月2日公告,其于2014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美锦能源在公告中陈述了《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有关内容。
本基金投资美锦能源(000723)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美锦能源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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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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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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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