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1日生效,生效之日起2年内,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双债增强,基金代码:16171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A,基金代码:161717)、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债增强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B,场内简称:双增B,基金代码:150127)两级份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 双债增强B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2015年3月2日是双债增强B份额的封闭期届满日,同时也是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日及份额转换基准日。双债增强B将在该日日终,按照其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双债增强B(150127)份额拟定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 基金转型时双债增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2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3月2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2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5年2月27日。
(三) 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3月2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份额数×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债增强A 份额(或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率、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双债增强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 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正邦科技(证券代码:002157)、盛路通信(证券代码:002446)、欧比特(证券代码:300053)分别于2014年11月19日、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5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月2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上述三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