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徐旭珠董事委托袁维静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杨瑞龙董事委托韩晓梅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金德环董事委托黄祖严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听取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包含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做市业务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申请相关业务资格,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公司参与股票期权自营业务、做市业务的自有资金规模纳入公司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的总规模之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决定参与股票期权自营业务、做市业务的自有资金规模;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修改、完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设置期权业务部门架构;
4、公司获得上述股票期权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等事宜,将根据监管批复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高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提高到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其中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不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融资融券业务授信总规模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