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09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141,6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05%;
2、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3、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解除限售股份待公司复牌后即可上市流通。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号”文核准,金轮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3,06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00万股。此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716万股,网上发行2,644万股,发行价格为7.18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证上[2014]7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4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金轮股份”,股票代码“00272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35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3,410万股。
公司上市至今未派发股票股利,也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41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050万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门金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聚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其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141,6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74,567 | 3,774,567 | - |
2 |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65,502 | 3,365,502 | - |
3 | 海门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 1,955,000 | 1,955,000 | - |
4 | 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96,581 | 1,896,581 | - |
5 | 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575,000 | 575,000 | - |
6 | 上海聚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75,000 | 575,000 | - |
合计 | 12,141,650 | 12,141,650 | - |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民生证券对金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