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5版)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恒利A、恒利B份额时,每次对恒利A、恒利B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恒利A、恒利B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恒利A 不收取申购费用。恒利B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恒利B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恒利B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恒利B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恒利B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恒利B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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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率
恒利A、恒利B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恒利B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2:在恒利B的申购申请日,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申购恒利B,对应费率为0.6%,假设申购当日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额=99,403.58/1.008=98,614.6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恒利B,假设申购当日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则可得到98,614.66份基金份额。
2)恒利A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0
例3:在恒利A的申购申请日,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申购恒利B,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1.000=5000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
1)恒利B的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4:在恒利B的开放日,某投资人赎回500,000 份,假设赎回当日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0.00×1.008=500,400.00 元
2)恒利A的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0
4、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恒利A和恒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总量。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风险控制是管理人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信用产品投资是本基金的重要特点之一。
本基金认为,信用债市场运行的中枢既取决基准利率的变动,也取决于发行人的整体信用状况。监管层的相关政策指导、信用债投资群体的投资理念及其行为等变化决定了信用债收益率的变动区间,整个市场资金面的松紧程度以及信用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同一信用产品在不同市场状态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针对不同的表现,管理人将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高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在该信用债上市时就寻找适当的时机卖出实现利润;如果一二级市场利差处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持券一段时间再行卖出,获取该段时间里的骑乘收益和持有期间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以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为主,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操作方式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4)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3、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4、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较小的本金损失,博取股票上涨时的巨大收益。可以充分运用可转换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低转换溢价率的债券,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只要在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转债的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可转换债券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可转换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会密切关注可转换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其它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5、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化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恒利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B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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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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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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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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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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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本基金于2013年12月9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从2013年12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恒利A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恒利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恒利A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恒利A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恒利A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恒利A资产净值
其中恒利A资产净值等于恒利A份额净值乘以恒利A份额。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托管人在开户时先行垫付,产品在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内成立的,经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内由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扣划;如证券账户开户一个月内产品未能成立,由管理人在收到托管人缴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托管人,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六、基金份额折算
(一)恒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频率
恒利A在每个开放日进行折算。
2、折算对象
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利A份额。
3、折算日
假设恒利A的开放日为T 日,则折算日为T 日,即恒利A的开放日和折算日为同一工作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日日终,恒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A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利A的份额数×恒利A的折算比例
恒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A基金份额净值和恒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恒利B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频率
恒利B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恒利B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2、折算对象
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利B份额。
3、折算日
假设恒利B的开放日为T 日,则恒利B的折算日为T-5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日日终,恒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B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利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利B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恒利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利B的份额数×恒利B 的折算比例
恒利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恒利B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9、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10、增加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18%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12% |
500万元(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6%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4%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87,044,345.62 | 95.63 |
其中:债券 | 587,044,345.62 | 95.6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2,766,259.56 | 2.08 |
7 | 其他资产 | 14,083,372.03 | 2.29 |
8 | 合计 | 613,893,977.21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0,018,000.00 | 5.05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0,018,000.00 | 5.05 | |
4 | 企业债券 | 483,052,542.50 | 121.95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0,158,000.00 | 7.61 |
6 | 中期票据 | 20,036,000.00 | 5.06 |
7 | 可转债 | 33,779,803.12 | 8.5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587,044,345.62 | 148.2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2028 | 11冀能债 | 270,000 | 27,405,000.00 | 6.92 |
2 | 122819 | 11常城建 | 255,200 | 26,017,640.00 | 6.57 |
3 | 122033 | 09富力债 | 207,510 | 20,790,426.90 | 5.25 |
4 | 1280390 | 12和平国资债 | 200,000 | 20,774,000.00 | 5.24 |
5 | 041457002 | 14渝保税CP001 | 200,000 | 20,072,000.00 | 5.0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869.3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531,443.22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489,230.73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021,543.33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12.9至2014.9.30 | 4.84% | 0.08% | 7.38% | 0.08% | -2.54% | 0.00% |
2014.1.1至2014.9.30 | 4.63% | 0.08% | 7.56% | 0.08% | -2.93% | 0.00% |
2014.7.1至2014.9.30 | 1.93% | 0.09% | 1.65% | 0.07% | 0.28% | 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