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刘国武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蔡学恩代行全部议案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向8家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19.65亿元,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担保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五名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童俊先生、朱松青先生、刘大桥先生、闵大勇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各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2015年度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15.6亿元以内,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4%。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3亿元。
2. 为武汉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2亿元。
3. 为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0.4亿元。
4. 为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6亿元。
5. 为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5亿元。
6. 为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
7. 为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
8. 为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实际申请使用金额不超过0.7亿元。
2015年控股子公司需本公司担保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申请担保 金额 | 备 注 |
1 |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
2 | 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
3 | 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 | 4,000 | |
4 |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60,000 | |
5 | 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 15,000 | |
6 | 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 | |
7 | 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 | 10,000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8 |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00 | |
合 计 | 156,000 |
二、 被担保人情况
1、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闵大勇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注册资本:56,700万元
(4)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激光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等。
(5)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90,394.23 | 31,947.15 | 58,447.08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113,663.67 | 38,990.25 | 74,673.42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28,788.69 | 1,985.60 | 1,915.07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3,990.65 | 1,650.45 | 1,442.49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0%。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5,903.41万元提供了担保。
2、武汉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 注册资本:9,8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大功率激光器、激光加工成套设备、激光加工服务等。
(5)武汉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39,224.09 | 20,793.87 | 18,430.22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50,231.82 | 30,759.77 | 19,472.05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26,341.90 | 1,247.33 | 1,155.74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3,735.02 | 1,597.22 | 1,361.84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24%。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2,752.40万元提供了担保。
3、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大功率激光器、激光加工成套设备、激光加工服务等。
(5) 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11,443.43 | 7,323.60 | 4,119.83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13,590.45 | 9,456.12 | 4,134.33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6,757.05 | -256.77 | -194.65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6,358.39 | 16.19 | 14.50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58%。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519.02万元提供了担保。
4、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
(3)注册资本:44,084万元
(4)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光器件和光模块等。
(5)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121,978.49 | 67,028.72 | 54,949.77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123,655.82 | 68,101.11 | 55,554.71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49,955.33 | -6,696.43 | -6,314.73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64,154.51 | -5.24 | 604.93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07%。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12,302.89万元提供了担保。
5、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19,151.40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
(5) 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35,849.04 | 18,960.41 | 16,888.63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4,717.29 | 17,585.09 | 17,132.20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30,278.23 | 4,734.57 | 4,744.09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35,337.73 | 2,250.48 | 2,243.57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65%。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3,162.79万元提供了担保。
6、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闵大勇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
(4) 经营范围:物联网、传感器、终端设备、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物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及外部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
(5) 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12,222.00 | 3,121.32 | 9,100.68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12,023.57 | 3,459.49 | 8,564.08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3,875.17 | 395.33 | -102.60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291.67 | 196.97 | -536.60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77%。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325.39万元提供了担保。
7、 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闵大勇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 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1,174.33 | 20,278.23 | 896.10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1,368.42 | 30,741.17 | 627.25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34,318.58 | -124.72 | -94.20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44,471.06 | -369.15 | -268.86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8.00%。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724.89万元提供了担保。
8、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王中
(6)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7)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8)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及项目、实业投资及投资企业的建设、投资咨询。
(5)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655.91 | 1,002.87 | 19,653.04 |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9,867.61 | 7,312.60 | 22,555.01 |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年(经审计) | 0 | 2748.32 | 2737.17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308.55 | 2916.12 | 2901.97 |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48%。截止目前公司为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完成董事会下达的2015年度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作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且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支付或偿还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均认为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方案。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 15.6亿元,由于已经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且被担保人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上述为各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风险敞口合计担保总额为25,690.79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45%。
2015年度,公司拟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15.6亿元以内,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4%。
公司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将采取按股权比例担保或者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进一步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之间因产品销售、房屋租赁而形成的日常性的交易。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309.15万元(未经审计)。经预计,公司2015年全年产生的交易金额为 1,564.55万元。
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年度 金额(万元) |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华中科技大学 | 购货、研发 | 179.93 |
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 | 加工费 | 67.38 | |
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87.25 | |
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 购货 | 817.24 | |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购货 | 32.23 | |
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购货 | 175.06 | |
小计 | 1,359.09 |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华中科技大学 | 销货 | 134.06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货 | 38.75 | |
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 销货 | 1,566.58 | |
小计 | 1,739.39 | ||
3、房屋土地租赁 | 武汉开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出租 | 48.72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18.00 | |
武汉华中龙源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出租 | 18.36 | |
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13.92 | |
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111.67 | |
小计 | 210.67 | ||
合计 | 3,309.15 |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14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年度 预计金额(万元) |
1、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 | 加工费 | 67 |
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94.91 | |
华中科技大学 | 委托研发 | 110.8 | |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购货 | 30 | |
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购货 | 300 | |
小计 | 602.71 | ||
2、 出售商品、 提供劳务 | 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 销货 | 661.79 |
武汉开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销货 | 192.01 | |
小计 | 853.8 | ||
3、房屋土地租赁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8 |
武汉华中龙源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18.36 | |
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房屋 | 13.92 | |
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 房屋 | 57.76 | |
小计 | 108.04 | ||
合计 | 1,564.55 |
(三)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童俊先生、朱松青先生、刘大桥先生、闵大勇先生回避了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
注册地址: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校内
注册资本:413万元
成立时间:1991年9月3日
法定代表人:刘大桥
公司类型:国有经济
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5,490万元,净资产为11,538万元,营业总收入为829万元,净利润为-370万元。
2、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常学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日用化学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绿化设备的批发兼零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551.5万元,净资产329.5万元,营业收入844.32万元,净利润-8.75万元。
3、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钢新技术产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0,037.95万元,净资产8,206.1万元,营业收入1,618.65万元,净利润153.79万元。
4、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注册资本:5915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吉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数控系统、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激光、通信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机械及静电喷塑加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42,774.14万元,净资产92,192.64万元,营业收入41,924.32万元,净利润732.65万元。
5、武汉开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大楼A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卓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通讯产品、机电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3,328.17万元,净资产1,156.57万元,营业收入1,050.52万元,净利润-1,263.56万元。
6、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43号华工理工大学科技大厦10楼
注册资本:2041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童俊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光电子、移动通信、激光、半导体、消费电子、软件信息、数控机床、能源环保、材料工程、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出版印刷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设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102,819.26万元,净资产57,235.7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519.01万元。
7、武汉华中龙源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金兰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激光及光电子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新材料和原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系统集成。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378.07万元,净资产192.4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07万元。
8、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注册资本:217.5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医疗设备研制、开发。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414.66万元,净资产30.03万元,营业收入244.1万元,净利润1.36万元。
9、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工业区兴贤路1368号三幢一楼A
注册资本: 125.76万
成立时间: 2011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 王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高性能激光电子器件设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为3,110.24万元,净资产2,496.56万元,营业收入349.65万元,净利润-255.63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67万元。
2、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94.91万元。
3、华中科技大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10.8万元。
4、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总裁闵大勇先生亦为华工投资和纽敦光电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0万元。
5、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万元。
6、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总裁闵大勇先生亦为华工激光和武钢激光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719.55万元。
7、武汉开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92.01万元。
8、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万元。
9、武汉华中龙源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36万元。
10、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总裁闵大勇先生亦为华工投资和激光医疗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5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92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预计2015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刘国武先生、金明伟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9日15:00至2015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2日,于2015年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一楼培训教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于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2日和2015年1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9日9:00-17:00、2月10日9:00-14: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988。
3.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4.投票时间:2015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5.在投票当日,“华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6.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安欣,传真电话:027-87180167,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总议案 | ||||
1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