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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4版)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B类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2日至2014年9月30日)

      A类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12 月12 日,建仓期为2012 年12 月12 日至2013 年6 月11 日。

      B类基金份额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12 月12 日,建仓期为2012 年12 月12 日至2013 年6 月11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相关结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7月26日刊登的《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时间。

      (二)“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运作办法》在招募说明书中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登记机构的信息、经办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信息、经办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人及经办会计师信息。

      (六)“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1、更新了“(四)投资决策”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七)“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八)“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