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15-015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A股: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B股: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会议地点:上海市恒丰路585号上海长城假日酒店长城厅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恒丰路585号上海长城假日酒店长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 特别决议 |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
| 2.1 | 本次交易方案 | 是 |
| 2.2 | 交易对方 | 是 |
| 2.3 | 交易标的 | 是 |
| 2.4 | 定价方式、交易对价 | 是 |
| 2.5 | 价格调整机制 | 是 |
| 2.6 | 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 | 是 |
| 2.7 | 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是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是 |
| 3 | 关于同意行使选择权及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 是 |
| 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是 |
| 5 |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是 |
| 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过桥借款的议案 | 是 |
| 7 | 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银团借款的议案 | 是 |
| 8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是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鉴证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是 |
| 1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是 |
| 11 |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是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是 |
| 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是 |
以上议案内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15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1月21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公交01路、20路、44路、62路、71路、138路、562路、825路、923路、925路可以抵达。咨询电话:021-52383317。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5年1月2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上四/(三)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5楼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张珏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17132
传真:021-6321772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A、B股股东均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三)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754 | 锦江投票 | 20 | A股股东 |
| 938934 | 锦江投票 | 20 | B股股东 |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议案二为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组。2.01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0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2.00 |
| 2.1 | 本次交易方案 | 2.01 |
| 2.2 | 交易对方 | 2.02 |
| 2.3 | 交易标的 | 2.03 |
| 2.4 | 定价方式、交易对价 | 2.04 |
| 2.5 | 价格调整机制 | 2.05 |
| 2.6 | 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 | 2.06 |
| 2.7 | 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7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2.08 |
| 3 | 关于同意行使选择权及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过桥借款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银团借款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鉴证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00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00 |
| 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3.00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六)投票举例
1、A股股东投票举例
(1)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锦江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3)对单项议案的子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2.01元 | 1股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2.01元 | 2股 |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754 | 买入 | 2.01元 | 3股 |
2、B股股东投票举例
(1)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锦江B股”B股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3)对单项议案的子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2.01元 | 1股 |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2.01元 | 2股 |
如某B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938934 | 买入 | 2.01元 | 3股 |
(七)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附件一: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 案 | 投票指示 |
| 1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
| 2.1 | 本次交易方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2 | 交易对方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3 | 交易标的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4 | 定价方式、交易对价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5 | 价格调整机制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6 | 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7 | 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8 | 决议的有效期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3 | 关于同意行使选择权及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4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5 | 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过桥借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7 | 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银团借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8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鉴证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1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11 |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备注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15-016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4年12月部分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现披露公司锦江之星等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4年12月份门店发展和客房运营部分数据。
相关数据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一、2014年12月份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门店发展情况
1、按直营和加盟分2014年12月份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门店数量
表一 单位:家
| 2014年12月份 净开业酒店家数 | 12月31日 开业酒店家数 | 2014年12月份 净签约酒店家数 | 12月31日 签约酒店家数 | |
| 直营酒店 | 1 | 267 | 3 | 297 |
| 加盟酒店 | 11 | 701 | 10 | 918 |
| 合计 | 12 | 968 | 13 | 1,215 |
2、按直营和加盟分2014年12月份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客房总数
表二 单位:间
| 2014年12月份 净开业客房间数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开业客房间数 | 2014年12月份 净签约客房间数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签约客房间数 | |
| 直营酒店 | 120 | 36,833 | 381 | 41,073 |
| 加盟酒店 | 1,125 | 79,177 | 1,074 | 101,493 |
| 合计 | 1,245 | 116,010 | 1,455 | 142,566 |
二、2014年12月份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RevPAR及其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表三
品牌 | 平均出租率 (%) | 平均房价 (元/间) | RevPAR (元/间) | |||
| 2014年 12月 | 2013年 12月 | 2014年 12月 | 2013年 12月 | 2014年 12月 | 2013年 12月 | |
| 1、经济型酒店 | 75.00 | 78.89 | 169.49 | 169.49 | 127.12 | 133.71 |
| 其中:锦江之星 | 77.00 | 79.49 | 172.10 | 173.05 | 132.52 | 137.56 |
| 金广快捷 | 52.62 | 71.60 | 159.19 | 163.90 | 83.77 | 117.35 |
| 百时快捷 | 59.17 | 72.21 | 105.63 | 99.41 | 62.50 | 71.78 |
| 2、中高端商务酒店 | 64.14 | 61.54 | 371.88 | 256.42 | 238.52 | 157.80 |
| 其中:锦江都城 | 50.63 | 34.34 | 548.51 | 456.70 | 277.71 | 156.83 |
| 白玉兰 | 74.15 | 64.18 | 282.58 | 246.00 | 209.53 | 157.88 |
| 3、整合中品牌酒店 | 61.93 | 55.29 | 268.48 | 279.14 | 162.27 | 154.34 |
| 其中:时尚旅 | 66.21 | 62.20 | 267.88 | 277.56 | 177.36 | 172.64 |
| 全部 | 74.52 | 77.79 | 173.66 | 173.29 | 129.41 | 134.80 |
注:“整合中品牌”指通过收购、租赁或受托经营等方式取得的、且需完成品牌转换之酒店。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