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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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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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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5-00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2015年1月23日在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26,420,227.76元,未分配利润本期其他减少4,786,706.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46,446,561.1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4,813,039.89元。

    由于公司2014年度主营业务经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在2015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数额为人民币6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调整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有关资产核销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择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相关事宜董事会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5-006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确认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及辅助材料市场价414,996.000.06920,482.050.06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及辅助材料市场价6,689,405.410.609,275,502.330.60
    常州豪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子公司厂房参照市场价1,967,428.6725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5年预计采购金额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及辅助材料市场价1,000,000.00
    江阴市申发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及辅助材料市场价10,000,000.00
    常州豪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子公司厂房参照市场价3,000,00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阴市申发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萍

    注册资本:58万元人民币(张爱萍出资38万元,李敏出资10万元,李霞出资10万元)

    经营范围:纸管、木托盘、塑料编织袋复合、胶粘带的加工、销售;塑料粒子的加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

    江阴申发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爱萍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先生之妹,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三方

    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其中:于科学占70%,于玉夫占30%)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编织袋、纸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的销售。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科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常州豪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科学

    注册资本: 1080万

    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及复合膜袋、精密模具、印花印刷辊筒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纸制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装订。

    常州豪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上述关联方与其他供应商一样,参加有关物资采购的竞价招标,并随着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价格。保证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时间较长,质量、信誉保证较好,双方相互合作,互惠互利。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14年度已发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确认和通过。关联董事张国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和上述1、2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根据业务进展需要,在组织公开招标后方可签署协议,故没有签订长期的关联交易协议。与上述第3关联方签署了3年期的租赁协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

    4、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15-007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化解危机并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落实了相关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特别是在推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分配预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公司利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调整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有关资产核销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