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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0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红心《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吴红心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概述

      1、吴红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7,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284,863股,老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票6,71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7%。

      2、截至2015年1月23日,公司上市满十二个月,根据吴红心在公司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于2015年1月23日起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750,000股。

      吴红心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后的二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175万股;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时,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若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将收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公司、公众股东及其他第三方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导致的损失。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吴红心

      2、减持目的:个人投资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5年1月23日~2016年1月22日(12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7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1,750,000股完成减持后,吴红心继续持有公司股票4,965,137股。吴红心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吴红心承诺,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10日;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吴红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吴红心持有公司股票6,71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1,750,000股完成减持后,吴红心持有公司股票4,96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红心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吴红心《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