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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加兴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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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加兴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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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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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加兴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5)、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8)、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0)的销售机构。自2015年1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现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业务自2015年1月28日起正式开通。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二)适用基金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

      2、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5、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6、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7、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8、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0)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兴业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每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可与兴业银行约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兴业银行有关规定。

      (五)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六)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

      网站: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三、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兴业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证通电子(证券代码:002197)于 2015年1月1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2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关于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自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银产债;交易代码:163827)自2015年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一、情况说明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银产债;交易代码:163827,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近期连续涨幅较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本基金交易价格在二级市场的大幅波动,经本基金管理人申请,本基金于2015年1月2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就近期本基金交易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基金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提示

      1、本基金于2015年1月22日停牌,1月21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034元,相对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87,溢价幅度达到87.12%,复牌后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2、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基金,自2014年9月4日起至一年后的对日的期间为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

      3、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