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田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1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田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4日、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盐田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临2014-045号)、《关于子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4-053号),就公司盐田土地收储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盐田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进展情况
2014年9月4日,公司公告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拟先期收储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清河盐化”)10000亩盐田土地,拟分两期实施,每次收储5000亩。
2015年1月7日,首期5000亩土地收储事项获得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盐田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5]2号),同意大清河盐化将5000亩土地使用权交由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收储。
截至目前,公司正就以上5000亩土地收购协议有关条款与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进行具体协商。
经初步协商,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拟按50%:50%的比例补偿给大清河盐化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盐化”),但具体分配比例尚需获得三友集团股东会与河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子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后续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14日,公司公告了三友盐化与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就联合开发大清河盐化土地和三友盐化海域达成共识。
1、大清河盐化土地收储事项进展情况
海港开发区管委会预先收储大清河盐化土地中817.29亩土地,该事项已于2015年1月7日获得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盐田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5]3号)。
2015年1月12日,大清河盐化、三友盐化就上述817.29亩土地收储与海港开发区土地收储交易中心签订了三方《国有土地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经评估确定该宗地土地收储补偿、地上附着物及盐田建设补偿款合计人民币4495.1万元。截至目前,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已支付补偿款人民币572.1万元,剩余补偿款支付时间最晚不超过2015年3月30日。
以上补偿款中大清河盐化与三友盐化的分配比例尚需公司与大清河盐化协商并经三友集团股东会与河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确定。
2、三友盐化所属海域开发进展情况
根据三友盐化与海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三友盐化与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将对三友盐化所属31.5平方公里海域进行联合开发(海变地),先期按制盐项目建设。以上事项目前正在商谈中。
三、风险提示
1、由于三友盐化占用14万亩盐田土地使用权归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大清河盐化所有,后续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比例尚需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并经河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三友盐化获得土地收储补偿款的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受地方政策调整及政府财政影响,公司31.5平方公里海域海变地事项及大清河盐化其余土地收储进展存在低于预期及收储补偿款到位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