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11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9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于2015年1月26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更新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并特别提醒投资者: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为交易所新旧网络投票系统并行期,投资者可以事先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络投票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
2、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曼曼女士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核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第一子项“6.01选举张曼曼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取消审议。
原内容:议案6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张曼曼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赵晋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梁工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4选举岳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内容(撤销一项子议案后):议案6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赵晋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梁工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岳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月29日 14点15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2.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月29日
至2015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五、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为保证公司股东顺利参会,公司更新了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作为附件随本公告一并发布。
1、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8日9:00~11:30,14:00~17:00;
2015年1月29日9:00~11:30。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2015年1月1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0271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李斌
通讯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13号信箱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71002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具体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1、议案1、2、3、4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5、6、7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举例:议案5合计选举7名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的平均投票法,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
3、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5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
■
(三)表决意见
■
注:议案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议案7《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个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2014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下属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2014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下属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2014年度与实际控制人下属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