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副董事长陶刚先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相关股东已推荐提名陈雷、尉文渊、高以成、贾祎晶、桂冰、徐东福、肖群、匡晓明、陈玮、李明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李国、李艳华、程小可、刘德雷、于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1.陈雷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2.尉文渊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高以成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4.贾祎晶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5.桂冰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6.徐东福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7.肖群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8.匡晓明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9.陈玮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0.李明山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1.李国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2.李艳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3.程小可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4.刘德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5.于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勇、赵鲁平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相关股东提名推荐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2.根据上述提名股东提供的15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对15位董事候选人陈雷、尉文渊、高以成、贾祎晶、桂冰、徐东福、肖群、匡晓明、陈玮、李明山、李国、李艳华、程小可、刘德雷、于泳(其中李国、李艳华、程小可、刘德雷、于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上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锐风电《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华锐风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华锐风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股东提名的15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2)。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请杨富珏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杨富珏女士简历如下:
女,汉族,出生于1981年10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2010年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起任职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审计监察部主管,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1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还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由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已决定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会议,对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经考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勇、赵鲁平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做出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华锐风电《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经考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公告编号:临2015-01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2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2日
至2015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2 | 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4.01 | 陈雷 | √ |
4.02 | 尉文渊 | √ |
4.03 | 高以成 | √ |
4.04 | 贾祎晶 | √ |
4.05 | 桂冰 | √ |
4.06 | 徐东福 | √ |
4.07 | 肖群 | √ |
4.08 | 匡晓明 | √ |
4.09 | 陈玮 | √ |
4.10 | 李明山 | √ |
5.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5.01 | 李国 | √ |
5.02 | 李艳华 | √ |
5.03 | 程小可 | √ |
5.04 | 刘德雷 | √ |
5.05 | 于泳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已经公司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7);议案2至议案5已经公司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临2015-012)。此外,公司在刊登本公告的同时,将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3、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详见附件4。
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5、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按照议案2中《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且在议案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议案2《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结果方为有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2015年1月26日-2月13日为新老网投系统并行期。并行期内,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该证券公司应当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原《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方式(以下简称“原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投资者仍可通过本所原网投系统,按原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建议投资者在网络投票前,咨询所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经完成系统升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按照原方式进行累积投票时,选举票数不能超过一亿票。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正处于新老网投系统并行期,为保障股东权益,当股东拟投的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558 | *ST锐电 | 2015/2/5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
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传真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0日期间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系人:杨富珏、周杨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投资者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4: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3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陈雷 | |
4.02 | 尉文渊 | |
4.03 | 高以成 | |
4.04 | 贾祎晶 | |
4.05 | 桂冰 | |
4.06 | 徐东福 | |
4.07 | 肖群 | |
4.08 | 匡晓明 | |
4.09 | 陈玮 | |
4.10 | 李明山 | |
5.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1 | 李国 | |
5.02 | 李艳华 | |
5.03 | 程小可 | |
5.04 | 刘德雷 | |
5.05 | 于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0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不能超过应选人数)。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0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 |
4.01 | 陈雷 | |
4.02 | 尉文渊 | |
4.03 | 高以成 | |
…… | …… | |
4.10 | 李明山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5.01 | 李国 | |
5.02 | 李艳华 | |
…… | …… | |
5.05 | 于泳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陈雷 | 600 | 100 | 200 | |
4.02 | 尉文渊 | 0 | 100 | 100 | |
4.03 | 高以成 | 0 | 100 | 100 | |
4.04 | 贾祎晶 | 0 | 100 | 0 | |
4.05 | 桂冰 | 0 | 100 | 100 | |
4.06 | 徐东福 | 0 | 100 | 0 | |
4.07 | 肖群 | 0 | 0 | 50 | |
4.08 | 匡晓明 | 0 | 0 | 0 | |
4.09 | 陈玮 | 0 | 0 | 50 | |
4.10 | 李明山 | 0 | 0 | 0 |
附件3投资者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15年2月12日)前,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按照原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投票日期:2015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558 | 锐电投票 | 18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陈雷 | 4.01 |
4.02 | 尉文渊 | 4.02 |
4.03 | 高以成 | 4.03 |
4.04 | 贾祎晶 | 4.04 |
4.05 | 桂冰 | 4.05 |
4.06 | 徐东福 | 4.06 |
4.07 | 肖群 | 4.07 |
4.08 | 匡晓明 | 4.08 |
4.09 | 陈玮 | 4.09 |
4.10 | 李明山 | 4.10 |
5.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1 | 李国 | 5.01 |
5.02 | 李艳华 | 5.02 |
5.03 | 程小可 | 5.03 |
5.04 | 刘德雷 | 5.04 |
5.05 | 于泳 | 5.05 |
(三)表决意见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2、累积投票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应选非独立董事共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不能超过应选人数)。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55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55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55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四)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投票代码788558,买卖方向为买入,申报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
陈雷 | 4.01 | 600 | 100 | 200 | |
尉文渊 | 4.02 | 0 | 100 | 100 | |
高以成 | 4.03 | 0 | 100 | 100 | |
贾祎晶 | 4.04 | 0 | 100 | 0 | |
桂冰 | 4.05 | 0 | 100 | 100 | |
徐东福 | 4.06 | 0 | 100 | 0 | |
肖群 | 4.07 | 0 | 0 | 50 | |
匡晓明 | 4.08 | 0 | 0 | 0 | |
陈玮 | 4.09 | 0 | 0 | 50 | |
李明山 | 4.10 | 0 | 0 | 0 |
(五)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投票代码788558,买卖方向为买入,申报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
李国 | 5.01 | 300 | 100 | 150 | |
李艳华 | 5.02 | 0 | 100 | 0 | |
程小可 | 5.03 | 0 | 100 | 50 | |
刘德雷 | 5.04 | 0 | 0 | 100 | |
于泳 | 5.05 | 0 | 0 | 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4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一、非独立董事
1.陈雷
男,蒙古族,出生于1982年1月,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2月至今任职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综合部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现任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述外,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0.6%的股份,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锐风电1.9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人: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2.尉文渊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1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现任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70年-1975年,新疆服兵役;1975年-1979年,上海普陀区委宣传部,干部;1983年-1989年,北京国家审计署,处长;1989年-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处长;1990年-199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1997年-至今,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2004年,东新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2012年7月,昆山华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代理总裁,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理总裁。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1.未与上市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华锐风电42,000万股,尉文渊持有西藏新盟85%股权;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人: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高以成
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12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MBA,中国国籍。现任好孩子集团执行总裁、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CEO。1993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冰箱总厂工艺员、质量管理员、冰箱二厂车间主任、海尔冰箱销售公司总经理、海尔商流本部本部长兼计算机本部本部长、海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集团副总裁。2013年1月至今任好孩子集团执行总裁、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CEO。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无。
提名人: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贾祎晶
男,汉族,出生于1962年11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82年至1993年任职于大连中兴机器厂,1994年至2001年任职于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曾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现任董事、党委副书记。2012年1月至今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贾祎晶先生是华锐风电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下属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除此之外,与华锐风电或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华锐风电公司股份(持有石河子华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8%的股份,石河子华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5%的股份,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锐风电16.8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5.桂冰
男,汉族,出生于1975年3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总经理。1996年7月-2002.11任大连大起集团,集团团委书记,2002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大连市工业党委、经贸委,副处长,2004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大连市国资委处长,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副总经理,2011年10月-2014年4月任大连市国资委副主任,2014年4月至今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大连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方,同时持有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提名人: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徐东福
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9月,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1997年任光大信达国际运输代理公司业务经理,1998年至2007年,在德国工作,2008年至2013年,任丹东丰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人: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肖群
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11月,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1989年至1996年任职于深圳市莱茵达集团。1996年至2000年任职于甘肃汇凯集团,2000年至2007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东方富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无。
提名人: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匡晓明
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9月,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麻省理工(MIT)斯隆商学院MBA,中国国籍。1999年任深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1999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2004年至2005年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研究部高级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4年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匡晓明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0.2%的股份。匡晓明持有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6%的股权,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7%的股份。2011年8月29日曾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提名人: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陈玮
男,汉族,出生于1964年10月,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国籍。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兰州商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复旦大学EMBA及总裁班授课教授,荷兰尼津洛德大学工商管理项目访问学者,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兰州商学院会计系主任,1999年至2007年任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2007年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合伙人。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陈玮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0.119%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陈玮持有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3.5%的股权,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的股权,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的股权,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85%的股份。陈玮持有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的股权,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7%的股份。
提名人: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李明山
男,汉族,出生于1952年11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学硕士学位,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商业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1978年-1993年任职于上海市市委、上海市公安局。1993年至1998年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4年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10年至2011年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2010年至2011年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起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无。
提名人: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独立董事:
1.李国
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2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2001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2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北京冶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人:北京华丰能投资有限公司
2.李艳华
女,汉族,出生于1961年9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1996年7月至2010年5月,历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计财部总经理、稽核总监、首席风险官、合规法律负责人、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名人: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程小可
男,汉族,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2004年至2006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2009年7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无。
提名人: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刘德雷
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4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上市处主任科员,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任北京中关村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东方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华商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2月任中融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广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华润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信托(北京)部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北京燕园平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否。
提名人: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Ltd.
5.于泳
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9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至1999年任东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至2007年任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08年至今任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其他说明:与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名人: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