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 2015—00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兴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预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819,221.37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81,922.14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49,737,372.39元,扣除已派发2013年度现金股利11,752,514.18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222,157.44元。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156,700,1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13,319,516.07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预案》;
(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制定<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以往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预案》;
与会董事重新审议了2000年2月28日公司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有效期50年)、2005年1月10日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房地产租赁契约》,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同意继续执行以上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杨群、吴文格回避表决。)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因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姚兴田、杨群、吴文格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杨群、吴文格回避表决。)
十四、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酬金为60万元(一年)。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姚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杨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钱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吴文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吕致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侯维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陈玲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周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预案》: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侯维平、陈玲娣、刘凤珍(女)
召集人:侯维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预案》: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陈玲娣(女)、侯维平、钱霓
召集人:陈玲娣(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六、七、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第十六、十七项预案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预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3月18日上午 9:00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6。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兴田,中国国籍,男,1956年10月27日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二车间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江苏省药学会理事、工业分会副会长;曾获得“扬州市劳动模范”、“江苏省医药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0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杨 群:中国国籍,男,1965年6月16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企管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师;历任扬州市经信委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扬州市化学工业公司副总经理、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0年1月起任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 霓,中国国籍,男,曾用名,钱望霓,1957年6月19日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动力车间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现任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吴文格,男,汉族,江苏江都人,1967年12月19日出生,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扬州制药厂五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扬州制药厂四车间主任助理、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2月起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致远:中国国籍,男,1966年7月28日出生,研究生学历,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公司改制办公室副主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二: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维平,男,1955年1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毕业于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管理管理专业,具有助理经济师职称。1973年至1992年在南京衡器厂工作,1984年起任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92年至2001年任南京钢管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2001年至今任南京天安企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玲娣,女,1968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沭阳人,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会计系教师。1989年合肥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工业会计与统计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研究方向为企业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副教授职称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89年8月—2001年12月,江苏淮安广播电视大学财经系专任教师; 2002年1月—2005年12月,淮阴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专任教师; 2006年1月至今,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专任教师。
周建平,男,1960年9月生于江苏省宜兴市。1978~82年获中国药科大学(原南京药学院)药学学士学位,1982~85年在中国兽药监察所工作,1985~88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从事药剂学科研、教学工作至今。其中1991~92年在日本近畿大学药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获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导,学科负责人。现兼任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药剂专业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副主任委员、理事,江苏省药学会和南京药学会药剂专业主任委员、常务理事;科技部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际合作等项目审评专家,SFDA和江苏省药品和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审评专家等。研究方向:药物新制剂、新剂型和新技术,重点在缓控释和速释给药系统新技术研究领域,近年来特别注重脂质体、高聚物胶束、纳米药物等靶向给药系统与抗肿瘤活性载体领域的研究。承担完成了国家新药创制“新制剂与新释药系统研究”平台项目1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和其他10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承担完成了10余项横向开发项目及产业化转化项目等;获新药证书5本。申请新制剂、新载体、新技术国家发明专利26项,已授权16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编出版教材4部(“十一五”规划教材2部)和专著2部、发表科研论文100余篇(SCI收录50余篇);已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3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余名。获教育部和江苏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 “青蓝工程”、“333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六大高峰人才”等称号。获8项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其中一、二等奖各1项)。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 2015—00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预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1、提名钱振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候选人。
钱振华,中国国籍,男,1971年1月16日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历任扬州制药厂卫生所医生、副所长、扬州制药厂总务处副处长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和卫生所所长。
2、提名冯国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候选人。
冯国民,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62年8月28日。198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同年分配到扬州制药厂工作。1985年起担任扬州制药厂计电车间副主任,1986年起担任扬州制药厂计量能源科副科长,1988年起担任扬州制药厂微机室主任,1997年起担任扬州制药厂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9月起担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年9月获高级工程师职称。2008年1月,当选为扬州市第六届政协委员。
(七)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预案》,同意继续聘用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酬金为60万元(一年);
(八)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预案》。
同意将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第六项预案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 2015—00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及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差额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拟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 2015—0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依据上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 2015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11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 2015年度全年日常关联方交易情况
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4年度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2015年度预计发生额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排污费、环境保护费 | 协议价格 | 216.00 | 100.00 | 220.00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费 | 协议价格 | 96.00 | 100.00 | 100.00 |
扬州扬大联环药业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购入原辅料、药品等 | 市场价格 | 13.78 | 0.05 | 15.00 |
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 | 设备维修 | 市场价格 | 221.03 | 100.00 | 225.00 |
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 | 购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市场价格 | 136.98 | 5.11 | 140.00 |
扬州联环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购入技术开发费等 | 市场价格 | 24.27 | 0.02 | 30.00 |
扬州联环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购入办公用品等 | 市场价格 | 60.75 | 65.68 | 70.00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4年度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2015年度预计发生额 |
扬州扬大联环药业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药品、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76.05 | 0.11 | 90.00 |
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 | 销售药品、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12.37 | 0.02 | 20.00 |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药品、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3.05 | 0.00 | 0.00 |
扬州联环药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销售药品、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2.29 | 0.00 | 0.00 |
3、关联租赁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4年度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 2015年度预计发生额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 | 协议价格 | 15.00 | 4.87 | 15.00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协议价格 | 15.00 | 4.87 | 15.00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厂房、土地 | 协议价格 | 177.82 | 57.75 | 18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兴田
注册资本:9275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品、普货运输;药品、医疗器械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原料药(含抗肿瘤类、激素类)、离子交换树脂、有机中间体制造。
住所:邗江工业园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扬州扬大联环药业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兴田
注册资本:3075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护肤品,研发转基因生物制品
住所:扬州市维扬路15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27.64%。
3、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
法定代表人:吉明山
注册资本:21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专用设备、化工通用设备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及非标容器制造;化工医药工程设备、管道、水电安装。
住所:扬州市文峰南路21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4、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住所: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扬力路22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其49%的股权。
5、扬州联环药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嘉扬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住所:扬州市文峰南路7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6、扬州联环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国民
注册资本:15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及复印、打印业务
住所:扬州市文峰南路21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综合服务费价格:2012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本公司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并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012年11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其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并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013年7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每月污水处理费人民币8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3年7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条件将不逊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且给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优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两宗土地:A宗地面积为11,35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4号)、B宗地面积1,58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5号)之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0年,租金为15万元/年,此两宗地已由具有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江苏省国土管理局苏国土籍函[1999]144号确认。本公司已取得扬州市国土管理局核发的扬他项(2000)字第0008号和扬他项(2000)字第0009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005年1月10日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确定自2005年度起20年租赁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上述协议已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重新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下转B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