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利祥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2015年1月27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 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利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28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502,512元,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共计派送股票股利61,884,420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28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144,396,980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2,562,800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利祥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利祥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及时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陈永汉先生、陈黎慕先生、陈锋先生、朱哲剑先生、王建丰先生等6名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利祥提交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上述6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