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王志雄先生、刘雪松女士、丁志杰先生和郗惠宁女士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位于肃宁县开元路西、赵河砖厂南的商服用地。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公司拟竞拍位于肃宁县开元路西、赵河砖厂南的商服用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自有资金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成交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贺国英先生或经贺国英先生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和办理竞拍、购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本次参与竞拍商服用地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肃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肃宁县肃水路43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编号:肃土挂告字【2014】32号;
2、土地位置:肃宁县开元路西、赵河砖厂南;
3、土地面积:95116.63平方米;
4、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5、容积率:小于或等于3;
6、出让年限:40 年;
7、竞拍保证金:2615.32 万元;
8、起拍价:2615.32万元。 四、涉及本次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该处土地将作为公司未来毛皮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五、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毛皮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肃土挂字[2014]第32号)。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补充说明以下两点:
一、本次参与竞拍商服用地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