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12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董事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中珠控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叶继革先生提名,拟聘任颜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颜建先生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颜建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已生效,但鉴于颜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颜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颜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因而,本次聘任颜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等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参与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珠海市市政府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4-04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为提高中珠控股土地储备,中珠控股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参加挂牌序号14136中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4-04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4-043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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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13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颜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鉴于颜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颜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颜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颜建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已生效。为便于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监事会现推选黄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基于与上述议案相同的原因,经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建议增补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监事增补建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中珠控股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号。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14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颜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颜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以及监事职务。
颜建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已生效,监事会已选举黄冬梅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由于颜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颜建先生辞去监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颜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颜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建议增补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监事增补建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李剑:男,1977年,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广东正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经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李剑先生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