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5年1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举行,本次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举行。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
关于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李守明先生为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李守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两宗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1、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持股99.9868%(其余持股0.0132%的股东为非公司关联方的自然人)的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索特”)提供担保。
重庆索特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该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方担保。
应贷款银行的要求,本公司为重庆索特向重庆中信银行万州支行 0.5亿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剩余持有重庆索特0.0132%股权的股东不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重庆索特为本公司对其提供的 0.5亿元银行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0.5亿元,债权人为重庆中信银行万州支行。以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1.2、 为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总计1.6亿元贷款 提供担保。重庆宜化为本公司对其提供的1.6亿元银行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重庆宜化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该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方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1.6亿元,债权人分别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笋塘支行1亿元,重庆中信银行万州支行0.6亿元。以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2.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了以上担保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了以上担保议案。担保议案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详细
情况见同日披露的双环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人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见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被担保人的名称: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万州区龙都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元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联碱、销售化肥。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重庆宜化100%的股权,重庆宜化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1.1、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
2.1.2重庆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2重庆索特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注册地点:万州区沙龙路三段
法定代表人:李元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36,700万元
主营业务:岩盐开采(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销售,高效生态农业技术、高科技海水养殖技术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重庆宜化100%的股权,重庆宜化持有重庆索特99.9868%的股权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
重庆索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为止,重庆索特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重庆宜化
1、债权人1: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笋塘支行
1.1、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1.2、贷款用途: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1.3、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两年。本担保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1.5、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2.债权人2:重庆中信银行万州支行
2.1、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2.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2.3、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担保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5、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重庆索特
1、债权人:重庆中信银行万州支行
1.1、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1.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1.3、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担保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1.5、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1.1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该公司资金需求较大,重庆宜化和重庆索特通过我公司提供担保获得流动资金,以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2、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分析
重庆宜化和重庆索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资金的支持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3、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及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重庆宜化和重庆索特均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为227,542.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95%。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将为248,542.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7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扭亏,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产品价格有所回升,公司通过采取加强管理,增收节支,以及开发新产品,加快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等措施,实现了扭亏。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未经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守明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本人在双环科技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双环科技关于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 年11月27日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王远璋先生因身体等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和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守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守明的简历附后。
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推荐李守明先生为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双环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董对以上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意见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守明先生简历
李守明,男,湖北麻城市人, 1945年9月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65年至1970年在武汉大学数学系学习,1970年毕业留校任教至2006年退休。任教期间,先后参与筹建武汉大学计算机系和经济管理系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系主任近10年。期间于1983年赴德国杜伊斯堡大学进修管理信息系统一年。1995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研修决策支持系统半年。长期以来主要从事计算机及其在管理中应用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培养研究生30余人。独著、主编或独译出版著作或教材7本,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获省部级科研奖两项。现担任湖北宜化独立董事。
李守明先生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双环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双环科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双环科技关于为本公司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5年2月12日14点30分在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2月12日14点30分。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5:00-2015年2月12日15:00。
3、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11:30, 13:00-15:00。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4日。凡是2015年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经过相应董事会讨论通过,应披露的信息己在相关媒体作了详尽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2. 会议审议事项
2.1、《双环科技关于为本公司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2.2、《关于推荐李守明先生为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事项的详细内容见2015年1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5年2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的工作日,每天 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17点30分。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当日,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2.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双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3、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5:00 至2015 年2月12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91099 传 真:0712-3591099
电子信箱:sh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健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守明声明
声明人:李守明,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本人在双环科技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18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守明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守明
(签署)日 期: 2015年1月15日
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李守明
任公司独立董事和为子公司
担保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董事会推举李守明先生出任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及双环科技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以下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1、提名独立董事事宜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守明先生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我们认为李守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对此提名我们没有异议,同意推荐李守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双环科技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和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索特”)提供担保事宜:
一、事前审核
1、经查,以上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鉴于以上事实,我们同意按照程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由其母公司担保,获得流动资金,有利于全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3、本次担保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担保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对子公司的担保。
独立董事:王远璋
张建华
向美英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239,653.01 | 246,343.39 |
净资产 | 45,551.84 | 46,007.92 |
营业收入 | 139,979.47 | 104,042.09 |
营业利润 | -14,832.95 | -759.83 |
净利润 | -13,937.87 | 456.08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41,588 | 193,740 |
负债总额 | 94,719 | 151,268 |
净资产 | 46,869 | 42,472 |
营业总收入 | 62,515 | 38,639 |
利润总额 | 1,290 | 103 |
净利润 | 1,306 | 103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约0元–10,000,000元 | 亏损:663,777,072.79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 约0元–0.02元 | 亏损:1.43元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申报价(元) |
1、《双环科技关于为本公司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1.00 |
2、《关于推荐李守明先生为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