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
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
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根据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鄄城县政府”)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签署的《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鄄城县政府与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签署了《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在鄄城县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项目。
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7亿元,建设规模为以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1×30MW项目(实际规模以发改委立项批复为准)。
(2)该投资项目已先后经公司201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尚在申报核准筹备阶段。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鄄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西北两面跨黄河与河南省毗邻,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辖17乡镇(街道办事处),80万人,98万亩耕地。鄄城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鲁西黄牛和中国斗鸡保种基地。全县98万亩耕地已全部实现林网化,沿黄、沿路数百里绿色长廊有“天然氧吧”之称。拥有千亩以上生态农业示范园10余处,无公害果品、蔬菜、肉食等绿色食品业已形成极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摘自鄄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为建设项目已成立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名称: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闫什镇闫什街1号(镇政府内东1楼)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6日
营业期限:2014年8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
2、建设规模:以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1×30MW项目(实际规模以发改委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7亿元,由公司独资建设及经营。
3、建设计划:在本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完成选址、规划审批、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可研、环评、项目核准等工作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18个月内建成投产。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可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但项目总体规模应接近原定规模。
4、建设用地地址及面积:鄄城县政府为乙方本项目提供建设用地200亩(厂区红线内可用面积,不包括红线外道路面积),该土地由国土部门颁发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鄄城县政府负责协调上述用地的一切审批直至获得国土部门颁发土地证。并承诺为本项目在生活便利区以优惠价格提供建设员工生活区的商住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证书不早于现时的起止时限为准,50年后按当时实行的国家相关政策协商解决。
6、本项目用地土地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时间等具体内容,由公司与鄄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7、土地价格:以本项目用地挂牌出让该宗土地时的拍卖价格为准,按可用面积计付,具体实施方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该用地的“五通一平”及有关的费用由鄄城县政府承担。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筹建及建设将产生一定的前期费用,但对公司2015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投资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木材加工企业的林业加工废弃物和农业秸秆,若当地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另秸秆收储运体系的建立需一定的时间。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上网电价。
3)此投资协议仅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环评、立项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9日开市起停牌(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待相关事项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