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金信诺”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金信诺”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5-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12月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2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信诺”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