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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5-001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照《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胡承江先生作为公司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胡承江先生作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任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1月29 日的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附件、胡承江先生简历

    胡承江,男,1955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74年参加工作。 1974年12月至1990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先后为战士、干事、教导员;1990年10月转业至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曾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在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过工会主席、董事、党委委员及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3年1月在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过总经办、党办主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01月至今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15- 00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18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3日

    至201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网投系统已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使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股东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经完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2、如果本公司股东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股东可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股东及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y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如果本公司股东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股东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原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股东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4、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120浙江东方2015/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1806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邮编:310009)

    联 系 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参加网络投票,具体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一)操作流程

    1、投票日期:201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总议案个数:1个

    2、投票流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20东方投票1A股股东

    3、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1关于增补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如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浙江东方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20买入1.00元1股

    如投资者拟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20买入1.00元2股

    如投资者拟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20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登陆互联网网络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上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已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