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02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独立董事邵世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同意邵世伟先生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且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邵世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邵世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推荐唐人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唐人虎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
唐人虎,汉族,41岁,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西安交通大学热能工程博士,国家发改委CDM项目审核理事会专家,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专家库成员,国家开发银行气候变化专家,世界银行专家库成员,亚洲开发银行专家库成员。历任东方锅炉有限公司设计处设计师,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部门经理。现任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唐人虎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履行职责的要求。公司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补选唐人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汪龙生回避表决。本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港置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从2000年起租赁关联方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西路1028号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和经营办公用房,生产和销售非晶合金铁心。
现租赁协议已经到期,根据日港置信的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租赁上述物业为办公用房。该厂房总建筑面积1062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7279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周边物业的租赁价格,拟定每月的租金为743,167元,年租金为891.8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03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2004)(国资委令第5号)和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5年,经与上会所协商同意,公司拟将201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
公司对上会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敬业精神、负责态度以及专业、高水平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拟聘请瑞华所为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瑞华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第一批H 股审计资格,承担过多家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所,拥有优秀的人力资源团队和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瑞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瑞华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201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4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集团会议中心A2-31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置信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2015 年 1 月 26 日-2 月 13日为新老网投系统并行期。并行期内,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该证券公司应当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原《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方式(以下简称“原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投资者仍可通过本所原网投系统,按原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建议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前,咨询所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经完成系统升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517 | 置信电气 | 2015/2/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 登记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 登记地址:上海市天山西路588号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五)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天山西路588号
联系人:仲华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021-52311588 传真:021-52311580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股东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置信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需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738517; 投票简称:置信投票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对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 元 |
议案二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四、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1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1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反对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1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弃权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1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5.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置信电气”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17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含委托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若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6.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