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 2015-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的要求,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已于2015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进行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
七、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预案》;
(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为:
七、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拟制定如下: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2014年薪酬(万元) |
姚兴田 | 董事长 | 男 | 44.94 |
杨群 | 董事 | 男 | 0 |
钱霓 | 董事 | 男 | 29.96 |
吕致远 | 董事 | 男 | 0 |
吴文格 | 董事 | 男 | 27.82 |
刘凤珍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侯维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陈玲娣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钱振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0 |
冯国民 | 监事 | 男 | 10 |
薛宁 | 职工监事 | 女 | 10 |
潘和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23.54 |
王爱新 | 财务总监 | 男 | 23.54 |
周骏 | 副总经理 | 男 | 23.54 |
合计 | / | / | 211.34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关于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公告中
十二、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以往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预案》;
与会董事重新审议了2000年2月28日公司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有效期50年)、2005年1月10日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房地产租赁契约》,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同意继续执行以上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杨群、吴文格回避表决。)
更正为
十二、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以往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与会董事重新审议了2000年2月28日公司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有效期50年)、2005年1月10日与扬州制药厂(现已更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房地产租赁契约》,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同意继续执行以上协议。此议案详见2015年1月29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兴田、杨群、吴文格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公告中
原公告中
十八、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预案》: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侯维平、陈玲娣、刘凤珍(女)
召集人:侯维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为
十八、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侯维平、陈玲娣、刘凤珍(女)
召集人:侯维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公告中
十九、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预案》: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陈玲娣(女)、侯维平、钱霓
召集人:陈玲娣(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为
十九、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陈玲娣(女)、侯维平、钱霓
召集人:陈玲娣(女)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A股 | 600513 | 联环药业 | 2015/3/12 | -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工作失误,导致下列事项出错,现进行如下更正
原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更正为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
原文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更正为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因本次新老网投系统并行期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老网投系统关闭,股东无法再通过老系统投票,为避免误导投资者,故删除原文中附件三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新投票系统见上交所相关最新网投文件。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3月18日 9点0 分
召开地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8日
至2015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2 |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5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 |
6 | 《关于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1.00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 应选董事(5)人 | |
11.01 | 选举姚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
11.02 | 选举杨 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
11.03 | 选举钱 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
11.04 | 选举吴文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
11.05 | 选举吕致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 | |
12.00 | 选举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12.01 | 选举侯维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 √ | |
12.02 | 选举陈玲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 √ | |
12.03 | 选举周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 √ | |
13.00 |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由股东代表担任); | 应选监事(2)人 | |
13.01 | 选举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 √ | |
13.02 | 选举冯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 √ |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2015-00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重新审议了2000年2月28日公司与母公司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扬州制药厂)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有效期50年)、2005年1月10日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扬州制药厂)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20年)。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三)的规定,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等关联交易已于2012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姚兴田,注册资本:9275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品、普货运输;药品、医疗器械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原料药(含抗肿瘤类、激素类)、离子交换树脂、有机中间体制造,住所:邗江工业园,201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3434.83元、净资产68464.53万元、营业收入151423.13万元、净利润6565.93万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扬州市文峰路21号的土地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扬州制药厂)名下土地,本公司为使用该等土地及其上的房屋,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
(二)交易标的
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两宗土地:A宗地面积为11,35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4号)、B宗地面积1,58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5号)之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使用。
2005年1月10日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位于文峰路21号的建筑面积为2759.26平方米的第20幢房屋中的750平方米租赁给本公司使用。
(三)交易价格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50年,租金为15万元/年;根据《房屋租赁协议》,自2005年度起20年租赁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元。
(四)付款安排
租赁土地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每个公历年的第一个月结算支付租赁土地的年租金。
房屋租赁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每个公历年的第一个月及第七个月分两期结算支付租赁房屋的年租金。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