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5-07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于2015年1月27日13:30—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郝晓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到 9 名;公司部分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快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有效拓展,公司拟与天津中慧银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
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保理业务类型: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类型属于有追索权保理融资。
(2)保理融资额度:中慧银通为公司核定的本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以签订保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费率:以签订保理合同约定的费率为准。
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以每次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进行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国内保理合同
4、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