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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于海龙先生、宋希亮先生、杨依见先生、李广源先生均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李恕华先生、杨俊超先生、李东光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杨勇利先生、周剑先生以通信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恕华先生主持。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段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段彪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段彪先生的简历如下:

    段彪,男,1984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理工学院,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至今在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物流管理等工作,历任车间主任、物流部部长等职位,现任公司物流与计划中心副总监。

    截止目前,段彪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6800股。

    段彪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项会计准则,前述修订及新颁布的7项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投资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合并报表相关列报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项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3年12月31日
    变更前余额变更后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2,000,000.00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名称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其中:

    资产负债表中:政府补助从非流动负债调整至递延收益,公司追溯调整了合并报表数据,具体调整项如下: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调至“递延收益”项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3年12月31日
    变更前余额变更后余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21,193,174.860
    递延收益021,193,174.86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名称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和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5日~2015年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15:00—2014年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以网络方式参与表决的,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4)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曲阜圣阳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1和议案2应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2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须按附件一格式填写。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邮政编码:273100

    联系传真:0537-4430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0

    2、投票简称:圣阳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圣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海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传真号码:0537-44304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邮编:273100

    2、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参加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表决权: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注:1、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截至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附件二: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股票,现登记参加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