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生产关系新常态将“粮安天下”
(上接A1版)
所以,不可让地方跟风土地治理和整理,而是注重从宏观层面加以土地调控,在农村达成土地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的三维均衡,防止农民未富但粮食先减的危险局面出现,做到未雨绸缪。
第三,要更加严格规范和科学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度,整合整条农业产业链。从种子、化肥、科技、股权、收购,到仓储运输和最后的售卖,尽可能地加快产业化的整合步伐,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做大做强农业,农民才会真正从中受益,国家的粮食安全才能有长久的保障。这样,不仅会实质性地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快农村的发展,缩小城乡和贫富差距,还能从根本上加快农业的现代化脚步,使我国的经济结构日趋合理与科学。由此可见,解决粮食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解决好了,中国农业的产业链条延伸会更广,城乡二元结构的消解也会越快,中国许多深层次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的进一步改革也会赢得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最后,在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要更加充分地利用价值规律,积极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避险作用,帮助农民发现价格趋势,尽量避免市场盲目性造成的损失和价格波动。孙冶方先生早年曾语重心长地谈到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这句话对于今天中国的粮食问题而言仍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为,单纯的政府行政命令对稳定粮价和调整农业结构起到的只是压迫力的作用,必须借助有效的价格信号和市场机制来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才能使粮食产业逐渐具有竞争力,农业生产才会逐渐走上内生良性发展的轨道。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农业的国际竞争已不再是初级农产品的产量竞争,而是整个产业体系的竞争。那么,分散的小农经营很难面对这种挑战,所以加快企业与农民的联合,更多地转向生产基地的定向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更多地利用粮食期货市场对冲价格风险,保持粮食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通畅性,在及时了解全球粮食动态的情况下,掌握粮价的主导权,维持粮价的基本稳定,乃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战略。
总之,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所有权不得流转,这一重要决定是我国农地生产关系变化的“新常态”,也是我国发展粮食产业的制度背景。一方面,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使得粮食规模生产有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肯定了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使得集体和农民对土地有了更长远的预期,正所谓“粮安天下”。这就从供给角度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转被动接受挑战为自身主动调整,从根本上维持好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吴垠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束东霞系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金融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