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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8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东风汽车(股票代码60000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务负责人危雯、董事会秘书张新峰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该决定书认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其控股子公司获取补贴信息,同时,财务负责人危雯和董事会秘书张新峰负有相应责任,均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条等规定。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七条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给予财务负责人危雯、董事会秘书张新峰通报批评。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汽车行业中的品牌实力;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的业绩表现如下:

      ■

      十二、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管理费的计算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由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8月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二、释义”。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 主要人员情况”。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7、 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一)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

      8、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