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5-00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购买MOCVD设备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度,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安”)已于2014年9月26日与德国AIXTRON SE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厦门三安将购买50台(折算成2英寸54片机,相当于100台)LED主要生产设备MOCVD;2014年12月10日,为抓住市场先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厦门三安将以自有资金向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易科”)订购50台MOCVD设备(上述事项分别于2014年9月30日、2014年12月12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三安上述两项订购设备100台(折算成2英寸54片机,相当于200台)MOCVD设备。
为顺利完成厦门三安项目购置100台MOCVD设备并及时投产,现根据有关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维易科50台MOCVD设备,以自有资金购买德国AIXTRON SE 50台MOCVD设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