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马股份”)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变更的说明》,由于2014年4月18日起,管理人发生变更,广发恒定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发恒定10号金马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金马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应由广发证券变更为广发资管。同时,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广发资管的通知,广发资管分别于2015年1月23日和2015年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共减持金马股份7,2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8%。本次减持后,截止2015年1月29日收市后,广发资管持有本公司股份26,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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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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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2、广发资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金马股份股票的可能。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金马股份 股票代码:000980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黄山金马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金马股份
股 票 代 码:0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公告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其在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6,375,000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4.99%,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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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名称: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二)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三)法定代表人:张威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元
(五)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003000028681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八)主要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以上各项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书经营)。
(九)经营期限:长期
(十)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401090106967
粤地税字 440401090106967
(十一)邮编:510075
(十二)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十三)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56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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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广发恒定8号、广发恒定10号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广发恒定8号、广发恒定10号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金马股份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的广发恒定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广发恒定8号”)、广发恒定10号金马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广发恒定10号”)参与了金马股份非公开发行,并以委托资产认购获得金马股份发行后总股本6.37%的股权。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决定减少持有黄山金马股份公司的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或处置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金
马股份的可能,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广发恒定8号、广发恒定10号持有金马股份共 33,620,000 股,持股比例为6.37%,其中广发恒定8号持有 21,500,000股,广发恒定10号持有 12,12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广发恒定8号、广发恒定10号减少金马股份 7,245,000 股,持股比例由 6.37%减至4.99%,其中广发恒定8号持有 20,255,000 股,广发恒定10号持有 6,120,000 股。
具体如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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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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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马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5年1月29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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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广发资管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2、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
投资者亦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威
2015年1月2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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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威
签署日期: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