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0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中部分贷款期限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申请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提供担保。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经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协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中的3亿元委托贷款的期限延长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7.5%。河南能源集团将委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此笔贷款。因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和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4—01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的委托贷款中部分贷款期限变更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支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申请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提供担保。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经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协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中的3亿元委托贷款的期限延长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7.5%。河南能源集团将委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此笔贷款。因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河南能源集团简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贰佰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河南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694.55亿元,总负债为2,143.24亿元,营业收入为2,198.78亿元,利润总额为20.03亿元。
(2)与关联人的关系
河南能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5.28% 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金额:叁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三年
贷款年利率:7.5%
是否担保或抵押: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提供担保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河南能源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7.5%,低于公司目前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平均利率,符合市场定价规则。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5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中部分贷款期限变更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汴生、陶雄华、赵海龙、金焕民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6日 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6日
至2015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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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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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15年2月13日 8:00至11:30,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703室。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张石铭
电话:0395-5615539
传真:0395-5615583
2、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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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