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5-00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收购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创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程环保”)100%股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单方委托贷款形式投入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公司”)用于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拟通过委托贷款向金龙联合公司提供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龙联合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议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若金龙集团通过股权再融资募集到项目资金,则专项委托贷款给公司,若金龙集团未能募集到项目资金,则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根据金龙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委托贷款期限5年,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委托贷款年利率作相应调整。
二、单方委托贷款的资金投入方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说明
本次单方委托贷款的资金投入方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创程环保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龙汽车将合计持有金龙联合公司75%股权,拥有金龙联合公司大多数股权,考虑到金龙联合公司为金龙汽车主要收入、利润来源,金龙汽车为金龙联合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能够更好地支持核心子公司业务发展,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金龙联合公司竞争力,进而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委托贷款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不低于金龙联合公司现有在执行借款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借款利率情况较为一致,定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委托贷款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方式已经金龙汽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委托贷款涉及的利率、期限等事项已经金龙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意见:金龙汽车拟向金龙联合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资金的归还
金龙联合公司确保根据协议约定按月支付该笔委托贷款利息,并在本次委托贷款到期时,金龙联合公司将自筹资金确保按时将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归还给金龙汽车。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5-00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10-12月份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以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014年10-12月份,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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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加上前期购买并于2014年10-12月份实现的收益,2014年10-12月份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合计为445.94万元,合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27万元。
委托理财合作方与本公司均非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亦非募集资金,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金,未涉及诉讼事项,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