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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银行积极参与资本工具创新
    2015-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交所市值管理案例连载之七

    ——开拓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引导型市值管理新途径

    资本是现代银行吸收非预期损失的重要载体。随着监管标准的不断提高,资本来源渠道逐渐缩小,资本充足情况越来越成为一家银行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资本管理也逐渐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市值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巴塞尔协议Ⅲ不断推行和各国监管机构逐步提高银行业监管要求的背景下,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成为世界银行业尤其是中国银行业的急迫需求。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务院创新型资本工具工作,开展大量的研究工作,并积极尝试通过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自2014年5月8日农业银行披露优先股发行公告以来,A、H股价均有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农业银行在全球银行业中的市值排名,开拓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引导型市值管理的新途径。

    一、农业银行优先股发行背景情况

    (一)巴塞尔协议Ⅲ出台的背景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巴塞尔协议Ⅱ一直秉承的资本充足管理理念受到挑战,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一致呼吁加大对金融体系的监管。2009年4月2日,G20伦敦峰会发表正式公报,表示将创立全球系统所需要的、通过国际社会一致认可的高标准监管框架。2010年7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就资本和流动性改革方案中诸多关键性的内容达成了广泛的协议,并表示将放宽对银行资本金和流动性的监督,对银行贷款额度引入新的限制,以控制风险。2010年9月12日,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和监管机构在瑞士经历各方讨论后通过了加强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Ⅲ》,最终达成一致。该改革方案与全球流动性标准提交给在2010年11月召开的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形成最终方案,在2011年开始分阶段实行。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

    新的全球监管政策给银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也促使各国商业银行尝试通过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并重视资本充足水平与市值管理之间更加密切的关系。

    (二)银监会的监管倾向

    2013年年初,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该办法又被称为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III。新资本管理办法明确了核心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标准,同时也明确了审慎资本监管要求和全面风险治理架构,规定商业银行应在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同时设置了资本充足率过渡期内的分年度达标目标,为中国银行业资本管理的创新打开了空间。

    为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11月29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分为推进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基本原则、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工作机制三部分。

    项目监管要求
    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
    一级资本充足率6%
    资本充足率8%
    储备资本要求过渡期内逐步引入储备资本要求,2013年底0.5%,2014年底0.9%,2015年底1.3%,2016年底1.7%,2017年底2.1%,2018年底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逆周期资本要求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由中国银监会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

    (三)优先股试点创新监管倾向

    在宏观经济环境快速变化和资本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的情况下,国务院积极提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创新型资本工具补充商业银行资本,201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我国优先股试点作出指导性意见。2014年3月,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精神,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对我国优先股试点做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证监会一起制订了《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相关问题。

    (四)农业银行优先股发行背景

    由于农行上市较晚,没有经历股权再融资,因此目前虽然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但较可比同业偏低。根据2014年一季报,农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25%,低于其他三家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为此,农行主动加强了资本管理,努力建设资本节约型发展方式。同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探索多种资本补充方式。在尝试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之前,农行曾探索通过永续债的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由于巴塞尔委员会暂未认可循环续期的永续债方式而作罢。在我国监管层倡导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后,农行为改善资本结构,建立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制订了境内优先股发行计划。该举措避免了商业银行对二级资本市场“抽血式”融资,向市场传达了国有大行正面负责的信息,有效引导了农行估值水平的不断修复。

    二、发行优先股有利于农业银行彰显投资价值,进一步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一)发行优先股补充农行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了可投资价值。

    近年来,农行业务发展迅速,资本压力日益显著,尤其是一级资本压力很大。自2010年农行上市以来,可比银行通过配股、可转债等方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股权融资。而农行上市时间晚,资本内部留存积累少,且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再融资。农行当前资本充足率虽然满足过渡期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但还缺乏应有的安全边际和缓冲区间。农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有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安全边际、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增加可投资价值。

    (二)发行优先股可以避免对二级市场的大规模融资,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大多通过二级市场普通股融资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由于银行的资本规模较大,因此,每次在市场的融资规模相对较大。这既增加了融资的实施难度,也给市场造成了“抽血式”融资的负面印象。农业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开拓了资本补充的新渠道。由于优先股的投资者大多为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者范围上与二级市场众多的个人投资者相分离,可以有效避免融资对我国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冲击,以及由此产生的股价波动给投资者带来的可能影响。这体现了农业银行积极维护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持久发展,重视投资者利益的负责任态度。

    (三)发行优先股有助于增强农行业务发展能力,给普通股股东带来更多投资收益。

    近年来,农行立足于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不断加大资本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经济资本管理传导资本约束理念和要求,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业务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后,农行的业务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释放,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和股东回报。同时,除了盈利能力提升带来的业务利润外,募集的优先股资金还将进一步产生投资收益,这部分利润也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为普通股股东产生了利润增厚效应。这些因素,都使得农业银行的老股东利益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农业银行未来的市值水平有着良好的增长预期。

    三、农业银行认真做好优先股发行工作,努力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由于优先股发行对农行市值管理的重要作用,全行各部门均行动起来,通过多方面的工作确保优先股成功发行,用市场化的方式提升农行市值水平。

    2013年12月农行正式启动发行工作。一方面,认真做好内部的各项技术准备,制定发行方案;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章立制,为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建言献策。在配套政策明确后,农行于5月8日公布了发行预案,是第一家披露发行计划的银行。与此同时,农行还担当起了开拓优先股市场的责任,向投资者积极推介,为发行营造了踊跃的认购氛围。

    2014年8月14日和9月23日,银监会和证监会分别核准农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股,其中2014年发行4亿股。10月31日,农行抓住利率环境稳定的有利时机,果断决策,成功在询价区间下限(6%)定价发行。11月28日,随着农行优先股在上交所成功挂牌,我国境内首单优先股发行圆满完成。

    农业银行各部门各司其职,发行工作推进有条不紊,通过对资本工具创新领域的积极尝试,成功改变资本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一贯负面印象,努力践行资本补充型市值管理理念在实际中的应用。

    四、发行优先股对农业银行资本引导型市值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投资者对未来市场走势预期不明确,加上投资者对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压力的担忧,使得银行股自年初以来处于震荡下跌的趋势。自农行公布优先股发行预案以来,农行股价持续走强。截至12月22日收盘,农行A股股价已从5月8日的2.39元涨至3.56元,总市值1,855亿美元,在全球银行业市值排名中位于第5位,仅次于富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摩根大通银行,相较11月底上升3位,在中国银行业中排名第3位。相较3月10日2.29元的最低收盘价,农行总市值已经上涨了3,782亿元人民币。

    银行业分析师认为,优先股发行可以缓解银行资本压力,发挥杠杆作用,提升未来盈利水平,提高每股净利润,同时对普通股分红的影响较小,将十分有利于商业银行估值修复。媒体也对农行优先股发行计划进行了正面解读,认为发行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市场预期,有效保护老股东权益,且可以进一步增强农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三农”的能力。

    作为我国境内优先股首单发行,农行开拓了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引导型市值管理新途径,对我国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农业银行将不断做好市值管理工作,积极发挥优先股对农行市值的正面影响,不断实践资本引导对一家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的作用,促进农业银行市值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稿件由农业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