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8亿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保本保证收益型定向(BFDG2015004)人民币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05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8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重庆市分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协议编号:渝农银(营)第2015001号)及《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并于2015年1月29日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亿元整)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定向(BFDG2015004)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农行“本利丰”),预期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为5%,期限80天。该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到期本金担保,并按协议约定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公司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28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该行与我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农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8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为5%。公司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农行 “本利丰”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投资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三)风险控制分析
农行“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中国农业银行发行,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基本无风险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委托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24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