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7月,公司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理财,理财金额为25,000万元,该笔资金公司指定国联信托向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发放贷款。理财期限自2011年7月28日起为18个月,约定年利率为15.2%。本次信托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深圳中技以编号沪房地浦字(2010)第2335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中技法定代表人为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4月,由于深圳中技未能支付2012年一季度利息,且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依法冻结,公司即指令国联信托终止对深圳中技的贷款合同,并指令国联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土地。公司聘请的律师于2012 年4 月25 日向公司提交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状况信息(NO:201200696753)及权利限制状况信息(NO:201200696566),公司委托理财的抵押物未被设定多重抵押,国联信托是唯一抵押权人,但抵押物已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2 年2 月16日执行司法查封,查封期二年。
201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技承诺函,承诺在2013年3月30日前偿付25,000万元信托理财产品的全部应付利息,同时积极寻求变卖抵押土地及早清偿债务。到期公司未收到深圳中技偿付的利息。
2013年8月,公司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处置抵押地块,由于抵押土地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于2012年2月16日先行查封,影响到浦东法院处置土地,为此浦东法院执行法官和国联信托代理律师与罗湖法院沟通协商土地处置事宜,并向罗湖法院递交浦东法院书面协商函。
2014年1月,公司收到浦东法院寄出的由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使用权估价报告【沪富估报(2013)第 506 号】。估价方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深圳中技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 10 街坊 14/15 丘抵押地块进行估价,估价时点为2013年11月29日,估价结果为人民币32,491.00万元。深圳中技抵押地块进入拍卖程序。
2014年6月,根据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的消息,该抵押地块以29,250万元的交易价格拍卖成功。
拍卖公司于2014年9月取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书面回复,明确国联信托抵押权优于税收,拍卖收入在扣除2006-2011年土地使用税后转国联信托,并明确由浦东新区税务局办理。拍卖公司及买受人已多次申报,但上述税款仍未能缴纳入库,土地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回款项。
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4000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2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增加,同时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实现了综合毛利率的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单一信托理财事项未能在2014年度处理完毕,公司仍未收回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2.5亿元委托理财计提坏账准备3357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对此事项发表书面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