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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0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亲自出席9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玕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大型船舶建造的行业特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考虑到公司日后境外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授权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注销子公司珠海北洋轮船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整合业务,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依法定程序注销珠海北洋轮船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比例合计99.37%),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并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公司集装箱船舶“天荣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董事及董事职务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人员进行调整(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黄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并提名郭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刘军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李小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董事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喻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汪永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意聘任蔡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选举、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

      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5-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个人简历:

      郭可:男,37岁,中共党员,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在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3月至2008年10月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局董事秘书、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4年11月历任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金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投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海船舶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建:男,38岁,陕西财经学院投资经济专业,本科学历,自1999年7月进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3月至2003年10月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国新华航空有限公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室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3月至2011年10月历任重庆长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江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总裁,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划投资部总经理、海航物流有限公司装备制造部总经理,自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0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文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0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大型船舶建造的行业特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5号)《关于核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06,688,96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98.74元(详情请参阅临2014-063号公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840号《审验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841号《验资报告》。

      目前,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募集资金将根据造船进度在合同签订、开工、入坞、下水、交船等多个环节分期支付,且大型船舶的建造期限较长,因此将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计财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计财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天津海运全体股东的利益。天津海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津海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0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改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鉴于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考虑到公司日后境外业务拓展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普华永道”)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授权董事长依据市场价格及审计工作量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对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表现出来的勤勉、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及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2013年6月26日经财政部、证监会审查批准获得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普华永道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为我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将有助于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0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现公司拟对“天荣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并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公司集装箱船舶“天荣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将计入2014年度会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会对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信息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处理。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1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二条增加以下内容:2013年9月,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899,337,783股。

      二、原章程第三条增加以下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5号),公司于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2,006,688,963股。

      三、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2,648,820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337,783元”。

      四、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92,648,820股。”。

      修订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899,337,783股”。

      五、原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9,264.882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56,650.0089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3.46%;B股股东持有32,614.873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6.54%。”。

      修订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99,337,783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2,573,189,052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8.75%;B股股东持有326,148,731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1.25%。”

      六、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为“董事会由四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上修订内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6日

      至2015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1月30日经过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2月13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 武强 闫宏刚

      联系方式: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679130

      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邮编: 300380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5-01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本公司计财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0万元到8500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23.9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459元。

      三、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14年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的约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收到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剩余土地收储补偿尾款所致。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裁、财务总监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