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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航空食品、铁路餐饮服务业务,持续创新管控模式,坚持强化安全管理,在航空配餐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克服困难,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公司各项经营预算指标和专项工作任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易食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392.14万元,同比减少8.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575.92万元,同比下降 22.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44.27万元,同比增长237.7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各项准则,并将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如下:

      本期公司按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

      ■

      注:1、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均已全额计提坏账;本期公司收到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款37.8万元,核销该项投资。

      2、因天津易食航空配餐食品有限公司在上期已完成工商、税务注销,按新准则要求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收回投资370万元,但仍未清算完毕。

      本公司2014年度未发生其他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

      2013年6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易食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元。易食股份于201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500万元价格转让全资孙公司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控股股东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决议。转让后,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期将其2014年1至6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期末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

      (2)宝鸡市易食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设立子公司宝鸡市易食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物广场”)的决议,购物广场经营范围:从事商场、百货、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写字楼出租等业务,注册资本6,000万元。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岭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岭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第四节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796.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5.9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2220.85万元。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 33455.76万元。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规定,公司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www.cninfo.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代理人,在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详见www.cninfo.com.cn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本次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互保的额度为50000万元,其中公司向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武汉易食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10000万元,宜昌三峡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00万元、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10000万元、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3000万元、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00万元、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3000万元。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岭、刘江涛回避表决。详见www.cninfo.com.cn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9、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岭、刘江涛回避表决。详见www.cninfo.com.cn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延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祝郁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因工作变动原因,祝郁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时生效,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祝郁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会议同意聘任张延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张延波先生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提名张延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附件:张延波先生,1984年出生,籍贯河南洛阳,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曾任职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担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3 人,缺席0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事项:

      1、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2、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①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等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限合法地行使职权,依法运作,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②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监事会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

      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形。

      ④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武汉易食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新易食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500万元;

      ⑤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

      ⑥审计报告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796.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5.9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2220.85万元。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 33455.76万元。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规定,公司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www.cninfo.com.cn今日公告。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