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01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月30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投资”)减持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德瑞投资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1,7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5%,其于2015年1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1%。本次减持后,德瑞投资还持有公司1,26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4%,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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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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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德瑞投资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承诺情况:德瑞投资于2010年6月18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10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8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里扬
股票代码:0024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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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锦波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020000164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66059166-X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70266059166X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技术咨询。
经营期限:200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17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村
邮编:321000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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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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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的万里扬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里扬股份1,7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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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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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里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万里扬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万里扬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蔡锦波
2015年1月3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万里扬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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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市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蔡锦波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