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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委上调铁路货物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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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上调铁路货物运价
    2015-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由平均每吨公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运价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邱江

      

      铁路运价市场化改革加速,将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积极性。记者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适当调整了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理顺价格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铁路与公路货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通知》明确,适当提高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由平均每吨公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理顺化肥、磷矿石运价水平,取消优惠运价。规范价外收费行为,取消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大宗货物综合物流服务费”。上述措施自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其中运价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

      此前,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原所长董焰向上证报表示,受价格管制,我国铁路货运价格长期偏低,因此价格上调是必然趋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则向上证报表示,从以往铁路运价上调的经验来看,价格上调对整个经济影响不大。铁路货运价格的上调,对于弥补铁路总公司的亏损,以及对铁路建设和铁路产业的下游供应企业都有积极意义。

      另一位权威专家也向记者表示,铁路投资的各种审批在逐步简化,再加上价格逐步放开,提高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期待。随着铁路投资市场的公开透明,可以推测放开铁路运输价格的改革将推动铁路投融资迈出实质性步伐。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铁路货物运价,重在完善运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增加运价弹性,为铁路运输企业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运作空间,有利于促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铁路建设,增加运力供给,拉动投资需求回升;有利于促进铁路和其他运输方式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构建合理分工、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提高运输效率;有利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铁路运价改革有着更深远的影响。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关于放开部分铁路运输产品价格的通知》,将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即铁路散货快运价格、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运价、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定价。

      “如果说铁路政企分开,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那么此次4项运输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破冰之旅,则是铁路走向市场的关键一步。”上述权威人士表示,特别是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控股的新建铁路及新建客专的货客运价格,可以被理解为铁路引入社会资本的强烈信号。

      据分析,铁路项目投入高,回报周期长,民企投资铁路项目如果没有自主定价权,恐怕很难实现盈亏平衡。此次将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运价、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旅客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决定,无疑给众多铁路投融资者吃了颗“定心丸”。由此可见,铁路运价改革所带来的“改革红利”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