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目前,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路集团,证券代码:000510)自2015年2月2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3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3月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