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
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全资子公司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宁水泥”)60%股权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2014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为咏宁水泥60%股权的受让方,交易价格为24,566.8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日、2015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2015年2月1日,公司与金隅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金隅股份为一家在香港H股和上海A股上市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隅股份于2005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110000410285245,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373.706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卫平。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4,566.86万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共分三笔支付转让价款:第一笔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第二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第三笔在双方约定的相关权属变更事项完成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约860万元,本次交易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最终影响金额以2015年审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合并咏宁水泥报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