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0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2月0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5年02月0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2015年02月01日15:00至2015年02月0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四川美丰总部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彬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01月14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015年01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2,913,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1,484,352股的17.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2,881,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14,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决:
1.大会选举张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2.大会选举虞孟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91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4,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大会选举陈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决:
1.大会选举封希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2.大会选举杨天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3.大会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97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一投票表决:
1.大会选举潘焕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2.大会选举张维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88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
3.大会选举孙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2,97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闫小川、熊伟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资料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0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中1名董事和4名监事需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工会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工会组织和召集,公司于2015年01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毛开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梁国君先生、彭小兵先生、郑定华女士、高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第五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毛开贵,男,汉族,1962年生。1981年参加工作,曾任教师,南光化工总厂办公室干事、秘书、副主任,亚太企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绵阳南光化工总厂企管科副科长、证券办副主任,绵阳联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监事。
毛开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梁国君,男,汉族,1975 年生。1996 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部经理;现任四川美丰加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梁国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彭小兵,男,汉族,1974年生,政工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办、团委副书记,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机关工会主席。
彭小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定华,女,汉族,1967年生,高级政工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森普管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办主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办主办、人事部副经理,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
郑定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高羽,女,汉族,1974年生。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监察室主任。
高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0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02月02日在四川德阳召开,通知于2015年01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3年;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张晓彬、虞孟良、陈润、封希德、杨天均、张鹏、毛开贵七名董事组成,张晓彬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张晓彬、封希德、杨天均三名董事组成,杨天均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三)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张晓彬、封希德、张鹏三名董事组成,张鹏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虞孟良、杨天均、张鹏三名董事组成,张鹏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五)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虞孟良、封希德、杨天均三名董事组成,封希德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六)预算委员会成员由陈润、杨天均、张鹏三名董事组成,杨天均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陆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袁开放先生、方文川先生、范小松先生、杨达高先生、王文先生、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二)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达高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议,决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如下:
(一)职能部门(12个):
董事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质管部、安全环保部、国际事业部、市场部、投资发展管理部、新闻中心、审计监察室。
(二)直属机构(3个):
技术经济研究院、物资采购中心、基地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王东,男,1968年生,大学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罗江县物价局副局长,德阳市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阳市物价局农业价格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
王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该同志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陆爽,男,1985年生,大学学历。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尿素二车间化学操作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科员、主办,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陆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该同志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王东先生、陆爽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838-2304235
传 真:0838-2304228
电子信箱:mfzqb@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邮 编:618000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02月02日在四川德阳召开,通知于2015年01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张维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维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